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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响:外来打工者本是同根生 为何相煎急
外来打工者王祥富说,看到关于“子江装卸队”非法用工的报道,他感到难以置信。作为一个外来打工者,他特别理解许多像他一样的外来打工者的心情。农民工到城市、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工作,大多数人的想法都差不多,希望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干活保证温饱,等慢慢适应后再找一个相对稳定、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因为文化水平低,他们只能先找一个靠力气赚钱的活儿,而“子江装卸队”对外声称自己是“大公司”,高薪直招工人,工资日结还包吃住,这样的待遇具有吸引力。
王祥富说,通过报道得知“子江装卸队”老板陈子江原本也是一名外来打工者,也曾在装卸队干过活,上当受骗过。经历了那些事情,陈子江应该对这些非法勾当深恶痛绝。可他竟为赚钱学习那些欺诈招数,欺骗更多同他当年一样背井离乡的求职者,昧着良心赚取“黑心钱”。王祥富说,“子江装卸队”不仅应把骗来的钱和压榨的血汗钱返还,更应当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惩。
公司职员:建议用法律武器维权
在哈尔滨市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崔莹说,看到“子江装卸队”的一系列行径,她联想到旧社会靠一身蛮力生存的包身工。相对于那些每月仅能得到微薄收入糊口的包身工来说,“子江装卸队”的受害者们不仅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还要向“榨取”自己血汗的老板交一笔“统治费”。在以各种名义搜刮光求职者身上的钱后,“子江装卸队”利用工人们抱有一线希望的心情榨取劳动力,而后用种种说法不给工钱。“子江装卸队”的赚钱方式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崔莹说,“子江装卸队”的受害者发觉自己上当受骗后,怕遭到报复,许多人不敢主动维权,这也反映出求职者法律意识淡薄。她认为,求职者特别是农民工应增强法律意识,不应轻信招聘广告,盲目找工作,应通过相对正规的途径找工作。如果遇到权益受到侵犯,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出租车司机:政府应加大普法力度
哈市出租车司机王勇说,就在全国上下都在严厉打击非法用工事件时,“子江装卸队”竟胆大妄为地非法用工,是什么让它如此嚣张?
有关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应帮助求职者要回其应得的钱,公安部门应追究“子江装卸队”刑事责任。“子江装卸队”通过虚假广告向求职者收费,如果达到法定数额是否涉嫌诈骗。“子江装卸队”通过“榨净”求职者身上钱的形式,让工人无法回家只能留下来继续干活,是否构成限制人身自由罪?
王勇认为,如果想在短时间内解决求职者被骗问题,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真正走进农民工群体中,把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应把农民工组织起来,选取一些有正义感、热心的农民工作为代表学习法律。一旦发生权益受侵犯事件,农民工就可以发挥集体的力量。
专家观点:“黑色经济毒瘤”必须铲除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授杨文超说,“子江装卸队”采取殴打、恐吓等方法榨取工人血汗钱,这显然是继“亿拓伟业”事件之后,哈市发生的又一起典型的“黑色经济”案件。它的存在不仅仅是对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更是在侵蚀整个社会经济稳定、和谐的根基,是生长在市场经济中的“毒瘤”,必须及时铲除。
正是由于某些职能部门对“亿拓伟业”事件的执法力度还不够和勤政欠缺,“亿拓伟业”责任人始终逍遥法外,才使后来像“子江装卸队”这样的“黑色经济”抬头肆虐,无形中为其滋生和助长提供条件。这是政府有些部门存在明显的不作为、懒作为现象引发的不良后果,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反思。
哈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孔凤娟说:在哈市“亿拓伟业”事件被媒体揭露后,在全国人民不断对“黑砖窑”非法虐工的声讨声中,“子江装卸队”事件发生,说明政府监管和打击力度不够。由于“亿拓伟业”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也就没能实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使“子江装卸队”之流认为违法成本低,大不了一走了之。这等于是对政府执政和执法能力的公然蔑视和嘲弄,在社会上影响恶劣。
政府部门应当总结的教训一是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倾家荡产、身败名裂。二是避免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各部门都管又都不管的现象发生,要明确一个部门负总责。
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蒋立东说: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承认“黑色经济”客观存在,它是一个新课题,对社会全面发展危害巨大,后患无穷,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尽快建立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有力打击。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和谐龙江,才能建立一个正常有序的社会秩序。而此前,政府有关部门以找不到“亿拓伟业”责任人就结不了案的说法只能说明司法部门介入晚,行动慢,最后让责任人逃脱法律制裁。
弱势群体更需劳动就业保障
省政府参事、东北林业大学教授许秀雯说:无论是“亿拓伟业”还是“子江装卸队”,他们都是把黑手伸向靠出卖体力吃饭的装卸工人,而这些工人绝大部分是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是城市中缺少经济基础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弱势群体。“工人们发觉上当后,怕讨薪被打不得不选择偷偷逃离。而一些连路费都被‘榨净’的工人,因无钱回家,被迫困在装卸队,等待遥遥无期的血汗钱。”这样的境遇是悲惨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是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社会道德背道而驰的,政府部门责无旁贷地要施以援手,拯救被困务工人员,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正义只有靠制度来维护,尽快建立对弱势群体劳动和就业保障机制最能体现社会公平、公正。
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蒋立东说,建立对弱势群体劳动和就业保障机制首先是严格执法。目前,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劳动法》的执行效果较差,问题颇多。而《劳动法》是规范单位、企业用工行为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一部专门法律。如果法律得不到有效贯彻和落实,那么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如何得到维护呢?
企业要起承担社会责任
哈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孔凤娟说: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而掌握货源的企业,往往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将装卸活委托缺乏信誉和资质的“黑装卸”,造成像“亿拓伟业”和“子江装卸队”这样恶性事件发生。原因是这些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
孔凤娟说,多年来,大家一直在强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是很少有人强调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没有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标准来,缺失了社会道德标准的社会,什么都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