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双鸭山报废机动车集中销毁 21辆报废车瞬间成废铁
2007-07-24 11:16:11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崇飞 王不也 丁爱国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双鸭山7月24日电 近日,双鸭山市双达报废机动车回收中心的院内,随着一声令下,在铲车的“重拳”下,转眼间,场地上的21辆强制报废机动车很快被砸成了“铁饼”。

  据悉,双鸭山市交警支队此次对报废机动车辆进行强制统一集中销毁行动,是双鸭山市整顿无路权车辆专项行动中的一项内容之一。为了严厉打击报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小组,并与市商务局联合行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路面查控力度,对市区内的报废车辆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收缴和报废。

  检查中共查出了问题车辆35台,这次便是对其中已经核实确认报废的21辆机动车进行集中统一强制销毁。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行驶。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态度是,发现一台强制报废一台,并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提醒机动车车主,车辆超过了延缓期或者在延缓期内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都要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逾期不来要办理手续的,车管部门将强制注销行车证、登记证书和号牌。

  新闻链接:

  报废机动车五大危害

  在报废汽车集中销毁现场,双鸭山市交警支队车辆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要销毁报废汽车,是因为报废车辆存在五大危害:一是可直接导致刹车、转向及发动机等机件失灵;二是会使整个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特别是车厢、车架变形后,车辆极易“跑偏”;三是由于所有机件磨损严重,会使燃料消耗过大,污染环境;四是车辆一旦载重,转弯时会加大全车的离心力,易翻车;五是轮胎老化容易造成爆胎。正因为如此,报废车辆比正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大得多,堪称马路杀手。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