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4日电 昨天,记者随哈尔滨市及松北区卫生监督所对松北区部分游泳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卫生监督部门禁用的哈尔滨化工二厂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液仍出现在一些游泳馆中。据有关专家讲,该消毒液没有国家卫生部门的批件,对人体伤害程度尚无法测知。
昨天9时30分,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松北区的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游泳馆检查发现,该游泳馆使用的消毒药品为哈尔滨化工二厂生产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据了解,这是一种没有经过国家卫生部门审批的消毒产品,哈市卫生监督部门禁止游泳馆使用该产品作为池水消毒药物。
据市卫生监督所流通二科科长祖玉梅介绍,禁用该产品是因为该消毒液没有做过人体试验,投放到泳池中无法确定对人体危害程度的大小。监督人员当场下达了检查笔录,要求该游泳馆立即停用该消毒液。在随后的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还有一些游泳馆也在使用这种禁用的消毒产品,检查人员要求这些游泳馆立即销毁全部禁用的消毒药品。
祖玉梅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哈市有约四分之三的游泳场所使用氯消毒,采用的消毒产品大都是次氯酸钠。次氯酸钠消毒液是一种强氧化剂,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合格的次氯酸钠在正确适量使用时对人体无害。用氯消毒的同时存在游离余氯含量多少的问题,如果次氯酸钠使用过多,游离余氯浓度也会相对提高,这样会伤害到人的皮肤、呼吸道等器官,使用过少则达不到消毒的效果。市民在进入游泳池时,如果闻到的漂白粉味道过于刺鼻,有可能是游离余氯浓度过高造成的,这时最好不要游泳,以免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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