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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4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雇主常让我超载行驶
2007-07-31 18:17:0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进胜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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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1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 “7·29”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惊暴内幕,称经常超载疲劳驾驶的拉货车辆,同时对自己的肇事行为深感懊悔。

  7月29日9时20分许,哈市香坊区红旗大街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延福街口的人行横道时,将在横道内由东向西过道的6名行人撞倒,4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受伤正在接受救治,其中1人伤势严重。

  经查,肇事的货车悬挂着“京B68888”号牌,事故发生时该车拉载15吨水泥,属于严重超载。肇事司机林立明今年22岁,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另外,经交警部门网上核实,未发现有关该车注册登记信息,也未发现林某已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历史记录。

  据肇事司机林立明自述,他曾于2004年4月份在宾县农机站考取农用四轮运输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G。据林立明讲,他是在两个月前在抚顺街人才市场受雇于一个自称是“黑子”的人,每月工资1400元,随时为雇主开车送水泥、红砖、沙子等建材货物。林立明讲,雇主有三台货车,其中挂“京B68888”号牌的这辆货车的车况是最差的,“这辆车的制动不好,刹车有时不好使,也曾经跟雇主说过刹车不好使,但雇主说‘你自己开车时注意点吧’,根本没提修车的事。我们一共有6个人给雇主开三台货车,雇主经常让我们超载行驶,10次出车8次超载,而且超载、疲劳驾驶是常事。我是人家雇来的,老板说拉多少就是多少,我说了也不算。”

  林立明对自己肇事导致这么多人受到伤害表示深深地忏悔。“我不敢想刚发生的事,太惨了,我想起来就心神不安,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由于我的过失造成的事故。我恨自己,更恨我的老板。如果不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如果我不是为了挣那1400元钱,如果老板不是为了他自己多赚钱,如果提前把病车修一修,惨祸都不会发生。”

  林立明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对他的一切判决。他也想奉劝现在还在给“雇主们”开车的同行,不要再为了个人利益伤害无辜的人,也奉劝“雇主们”们不要再利欲熏心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挣黑心钱。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止目前,肇事者提供的雇主已经无法联系。据业内人士透露,超载行驶是这些拉运建材货物车的常见病,老板雇了司机拉多少货物司机说了不算。而且,司机们要躲避交警经常出勤的时间和空间的点和段,和交警“捉迷藏”,逃避打击。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严厉取缔超载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平时路检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保证交通畅通的前提下,各个辖区大队每天都有2个机动巡逻组在路面上对无路权车辆和拉运残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每天夜间有一个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无路权车辆和拉运残土车辆夜间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仅从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专项整治拉运残土车夜间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中查扣各类违法的自卸式货车100余台。交警部门表示,近期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拉运残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遏止这些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