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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签合同节省千余万元 宾县“限价”保证公路建设质量
2007-08-06 07:55:0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周超 杨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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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6日电 宾县交通局在今年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提前签订原材料借贷合同的方式,有效“限制”了原材料价格上涨,从而在源头上为保证工程质量创造了必要条件。目前,已验收的多个标段没有出现一起质量问题。

  “投资是固定的、物价是上涨的、利润是必有的、质量是浮动的”,这句经验之谈形象地描述了当前建设领域的现状,从前后的因果关系中可以看出,投资和利润基本是定数,只有工程质量与物价是可变的,甚至是物价决定质量。

  为把物价上涨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降到最小,宾县交通局在去年底就根据今年的公路建设规模,采取措施对“水泥、中沙、石子”三大原料进行“限价”。他们先与宾西水泥厂签订了15万吨水泥供货合同,每吨价格315元(425号)。与县水务局协调,承包可采中沙10万立方米的江段,与采沙队签订了每立方米价值15元的采沙协议。与县国土资源局协商,签订了15万立方米石子供货合同,每立方米石子价格为26元。

  到今年6月份,水泥、中沙及石子等筑路三大原料价格全面上涨,每吨(立方米)分别上涨35元、10元和12元,按照宾县交通局全年公路建设用量合计,一纸合同就“限制”涨价总值近千万元。试想,如果涨价问题推给建筑商解决,只能通过偷工减料来化解涨价因素,建筑商绝不能干赔本买卖。

  据了解,过去宾县乡村高等级公路建设欠账较多,今年他们举全县之力加大公路建设步伐,全年公路建设总里程为310公里,总投资1.5亿元。他们通过公开招标、科学设计、严格施工、规范验收等措施,将通乡通村公路工程变成真正惠民的阳光工程。今年“十一”前,现有工程完成后,宾县高等级公路通乡率达94%,通村率达32%,宾县农村交通状况将得到根本性改变。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