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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实施从紧价格政策 商品确需调价应先申报
2007-08-11 15:05:2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沈丽娟
东北网8月11日电 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按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生猪生产和供应等问题的指示要求,整顿规范当前市场价格秩序和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哈市物价局采取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近期不出台调价项目等措施稳定当前市场价格。从10日起,哈市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涉及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等内容。广大市民如发现变相涨价、哄抬物价等,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哈市各区和县(市)物价部门都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监测,以及生猪生产、屠宰及猪肉销售情况的调查,并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同时要密切关注粮价走势,建立成品粮、食用植物油价格的报告制度。要求价格监测机构每日10时前必须上报相关情况,并将超市每周上报主要副食品价格改为每日上报,提高监测频次。根据实际需要,把规定品种外的食品类价格纳入监测范畴,并结合目前抗旱工作要求,将各类抗旱物资一并实施监测。
此外还要实施从紧价格政策。鉴于目前情况,原则上近期不出台调价项目。商品确需调价的必须事先申报,而且要经过严格的成本测算,本着适度、择重、衔接、稳妥的原则进行调整。
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是,经营者之间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以协议、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的;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行为。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给予经济处罚,重则责令停业整顿。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