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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无疆——记嫩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爱云(上)
2007-08-12 15:44:1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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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2日电(记者 高长利) 从事涉检控申接待工作15年来,她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始终如一的忠诚,牢记宗旨,执法为民,以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为老百姓开启了一扇明亮而又纯净的“窗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被誉为“执法为民的楷模,维护稳定的典范”。她,就是嫩江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主任郭爱云。

  “如果不在控申接待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往小了说是工作失职,往大了说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

  1985年,22岁的郭爱云考入嫩江县检察院。1993年,组织上安排她到控申科做信访接待工作。嫩江县是黑河市最大的农业县,农民上访、越级上访现象集中而普遍。这是一项需要更多诚心、耐心、细心和爱心的工作,郭爱云一接手就干了整整十五个年头。

  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是面向上访群众的“窗口”,是体现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重要阵地。15年来,经郭爱云接待、处理的涉检信访案件700多件,她都能够热情文明接待,做到用热心和真诚获取上访者对自己的信任和理解,用法律和通俗的道理去化解群众的不解和疑虑,用辛劳和汗水尽可能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排除困扰。

郭爱云

  2001年7月的一天,嫩江县医药一商店的60多名职工到检察院集体上访,举报其经理冯XX侵占、贪污职工集资款等问题。之前,他们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但问题未给予解决。这次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找检察院反映问题的,如果不解决问题就准备到省里上访。郭爱云在认真听取了情况反映后,一方面劝说上访职工要相信法律,依法行事,不能轻率地越级上访;一方面及时向检察长做了汇报。院领导将案件交给自侦部门,反贪部门迅速介入,最终查实这是一起贪污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职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一起集体访案件得到了平息。职工们自发的给郭爱云送来了锦旗:“公正正义、秉公办案”,这是群众对郭爱云发自心底的评价。

  2005年3月,嫩江县五星村的几十个村民到检察院反映2000年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占用本村土地补偿费不到位和村干部的贪污问题。郭爱云接待后,发现村支书付XX等人有贪污嫌疑,当即向检察长做了汇报。当日,她带领科里两名同志驱车100余里前往该村进行调查。经过连续5天的工作,调查取证300多人,查阅村委会账目近百册,最后查清在嫩江干流堤防工程占用本村部分土地支付补偿费用的过程中,付XX等4人套取土地补偿费22500的犯罪事实,付XX等人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郭爱云与同事探讨案件

  谈起郭爱云接待村民们上访时的情景,五星村村民张春明对两年前的一幕仍心存愧疚。“那位郭接待员太好了,我们老百姓说话粗,并且都在气头上,当时把很多怨气都撒在了她身上,可是她毫无怨言,始终带着笑脸接待我们。最后还是检察院帮我们要回了耕地。我们打心眼儿里佩服这样的检察官。”

  在郭爱云的工作履历中,从未有过对群众的告急视而不见的先例。2004年4月的一天,嫩江县桦木、新江两个移民村70多人租用两辆大客车直奔县城,车上贴着“打倒腐败分子XXX”的标语。上班途中的郭爱云面对这起情势紧急的集体上访事件,来不及多想,立即上前拦住车辆,上访人员情绪激动言辞过激,纷纷指责:“我们上省里告状,你拦什么车?你算老几,你管什么闲事?”郭爱云告诉他们,“我不是管闲事,虽然你们没有告到检察院,但管这事是我的职责。要是你们说的属实,咱们就应该用法律说话!”在郭爱云的耐心讲解下,谩骂声逐渐悄无声息了。在郭爱云帮着交了600元车费后,上访村民派了三位代表到检察院反映情况,其他人等候处理结果。来到院里,郭爱云认真地记录下代表反映的情况。原来这70多名村民是因不满该村村长在移民过程中雁过拔毛、盘剥群众的劣行屡次上告,这天约定开车越级去省里告状。郭爱云在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后,检察院当天就成立了调查组前往调查。查实了不存在盘剥问题,国家对土地补偿款是分期分批拨付没有全部到位。经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村民们了解了实情,表示回家安心种地。一场 一触即发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平息了。

  郭爱云热爱并珍惜检察工作,几次竞聘都选择在控申接待岗位。“窗口”的工作,有时繁杂琐碎,有时紧张无序,加班加点成为生活中不可缺的习惯。她把真诚和关爱献给了很多人,却唯独忘了自己和亲人。同事们都说,郭爱云的办公室总是亮灯到最晚的。

  丹青难写是精神。郭爱云始终以履行检察职责为己任,默默践行着自己的诺言。15年来,她把强烈的事业追求和深厚的群众情感,体现在平凡的岗位上,融汇于执法为民的实践中。接待处理来信来访700余件,其中告急访、集体访83件,完成上级院交办的控申案件26件。

  2007年7月,黑河市委授予她“情系百姓、一心为民检察官”荣誉称号;省人民检察院为其荣记了个人一等功;省委政法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郭爱云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责任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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