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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口述:是贪图享乐毁了我
2007-08-15 15:19:5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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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人:王益(化名),24岁。2003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现服刑于黑龙江省东风监狱。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家庭。从懂事起,每天所看到的是卧病在床的母亲和身有残疾的父亲。父亲为了填饱家人的肚子,终日在泥土里滚爬,生活的重担使得父母双亲过早地衰老。由于家里经济拮据,我特别羡慕其他小朋友手中好吃的、好玩的,由于没有钱又经不起诱惑,我就偷偷地把家里能卖钱的东西拿出去悄悄地当掉,一来二去,我逐渐地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不良习惯,无心去学习,12岁的时候,我便辍学走入了社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并没有认真思考过怎样用自己的双手去自食其力,摆脱家庭经济困境,而是经常与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把偷盗、抢劫、横行乡里作为一种“享乐”和人生的追求。慢慢地,小小的乡村已容不下我那颗躁动的心,不满十八岁我离家出走,来到大城市闯荡,面对着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我彻底“陶醉”了。此时,小偷小摸已经满足不了我对金钱的需求,为了来钱更快些,我把目标锁定在出租车司机身上。2003年11月,我和同伙经预谋后,手持凶器抢劫了一名出租车司机,正当我们计划将抢劫来的钱财大肆挥霍时,一副冰冷的手铐彻底击碎了我的美梦。

  通过监狱警官的教育和帮助,我对自己的过去痛悔万分。我还十分年轻,还有明天,还有等我团圆和需要我照顾的父母,我决心痛改前非,积极投入到学习和劳动中,重新开始一个崭新的人生!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