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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改全面启动 修满144学分可毕业
2007-08-23 07:00:0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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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3日电 选修课、学分制、模块设置,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生评价结果要与高考挂钩……作为高中课程的一次革命性的转折,今秋新学期,全省高一新生将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

  昨天,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包括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模块修习评价指导意见(试行)、选课实施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与新课改相关的文件,具体安排部署即将开始的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从这些政策的字里行间不难发现,个性发展、创新精神、健全人格、实践能力……这些新“名词”将在新的课程设置、新的学分评价体系、新的考试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

  课程设置

  八大领域修满144学分可毕业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个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选修Ⅱ课程是普通高中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制学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

  ◎学分管理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在28及以上,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活动课成为必修课

  作为此次高中新课改的一大亮点,综合实践活动课此次列入高中生课表,成为必修课。

  ◎研究性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活动)设计。高中一年级以调查研究为主,高中二年级以实验研究为主,高中三年级以文献研究为主。学生在高中阶段应完成3—5个课题的研究,获得15个必修学分。

  ◎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包括公益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社区见习活动、参加社区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帮贫助困活动等。高中三年累计完成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可获得2学分。参加社区服务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认定学分。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各行各业体验性活动,以及参观、考察、调查活动等,高中三年每年安排一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社会实践,每次社会实践应有不同内容。军训是社会实践的内容之一。


  模块修习

  学有所长可适当放宽学时要求

  模块修习评价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必修模块和选修Ⅰ、Ⅱ模块。

  ◎修习学时学生模块修习学时应达到规定学时的4∕5;对学有特长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后,在学时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因无故旷课,修习学时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模块考试,不能获得学分,必须补修或重修。

  ◎过程评价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状态、学习能力、平时成绩。评价结果分为合格(记为C)、不合格(记为D)两个等级。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基本达到要求或经过努力有显著提高的,评为C级。否则,评为D级。

  模块修习过程表现评为D级,但模块考试合格的学生暂不能获得相应模块学分,学校应给予改正的机会。在后续模块的修习过程中如有显著进步,经个人申请,学校课程领导小组批准,可重新获得学分,但重新获得学分的机会累计不能超过2次。


  选修课程

  出勤率不达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选修Ⅱ课程是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的若干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内容设置选修Ⅱ课程内容来源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技术领域和社会生活。由专题教育类课程和学校自主研发类课程两部分组成,至少开设12学分,学生至少获得6学分,其中专题教育类课程1学分,学校自主研发类课程至少5学分。专题教育类课程为限定选修课程,学生必须达到该类课程所规定的修习学分。学校自主研发类课程修习由学校自行确定,一般应以学生自由选择为主。学生每个学年应通过选修Ⅱ课程获得一定学分,毕业标准坚持国家规定的选修Ⅱ课程修习不低于6学分的要求。

  选修Ⅱ课程采取模块方式设置,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课程可以教学周为单位连续修习,也可采取隔周间断式方式修习。有条件的学校也可跨年级组织学生修习。

  ◎评价管理选修Ⅱ课程采用学分管理,学分获得依据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情况、纸笔测验或考查等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其中出勤率未达到规定修习课时4/5者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管理办公室要对学生的上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学期期末,课程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所选课程成绩作出综合评定,成绩存入学生学业档案。

  选修Ⅱ课程的评价重过程、重体验、重表现、重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综合评价功能,突出学生的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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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