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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六项举措推进“诚信龙江”建设
2007-08-27 19:31: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辉 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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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曝光引起反响 催缴恶意拖欠贷款7.1亿

  省政府六项举措推进“诚信龙江”建设

  东北网8月27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 贾辉 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27日从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是“诚信龙江”建设的关键年,年初以来,“诚信龙江”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效果良好。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六个方面深入推进“诚信龙江”建设,促进全省发展环境的进一步的改善。会议还决定对五个失信案件公开曝光。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王利民主持会议,副省长刘海生等参加会议。

  据悉,去年以来,“诚信龙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连续对25户失信企业曝光在省内外引起关注和反响;累计协助金融部门收缴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以上的银行欠贷7.1亿元;省企业信用档案平台进入实施阶段;《黑龙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即将付诸实施;以政务公开为重点的政府诚信建设扎实推进。

  今后一段时间,“诚信龙江”建设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继续惩治失信行为。建立失信案件报送机制,多层次、多形式公开曝光社会影响大的失信案件。二是大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典型失信行为也要曝光。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三是继续采用市场手段和适度行政手段,协助金融部门催缴长期甚至恶意拖欠银行贷款。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性质特别恶劣的企业,要在诚信龙江网公示。四是继续开展省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严格审核,选择一批能够代表龙江企业诚信形象,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企业,给予广泛宣传。五是继续加快诚信制度建设。要按照《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并对社会提供服务。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诚信示范企业列入“红名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走“绿色通道”。将诚信建设纳入《2007年度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六是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培育诚信养成。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