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8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黑龙江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10亿元,惠及各级各类学生450万人次。
据了解,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在助学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是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我省于2005年提前两年完成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工作任务。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并实施了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两免一补”政策。同时,相继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在普通高等学校初步建立了“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据统计,我省目前投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财政资金已达10亿元,惠及各级各类学生450万人次。从目前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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