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日电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高一新学年将全面实行新课改。选修课、学分制、模块设置、社会实践,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结合,学生评价结果与高考挂钩等一系列新课改措施的实施,将使黑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彻底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学分制毕业侧重实践研究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见右表);选修学分在28及以上,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其中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在学分上所占比重最大。高中3年,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须获得15个必修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三者学分总数达到23分,超过外语、语文两大学科所修学分的总和。
新课改要求,高中一年级以调查研究为主,高中二年级以实验研究为主,高中三年级以文献研究为主。学生在高中阶段应完成3至5个课题的研究。这些内容的设置和要求都是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
社区服务成为新课改亮点
此次课改中,公益性与志愿性社区服务成为一大亮点。高中3年,共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即可认定获得2个学分。学校在认定此学分时,必须要求学生提交一份材料,其内容包括对象(机构或个人)的名字、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或内容、学生自己签名、服务对象的签名及联系方式以及学生自己的体会。
三个层次模块划分最重要
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构成了新高中课程的三个层次和基本结构。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个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模块修习评价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必修模块和选修Ⅰ、Ⅱ模块。
学生模块修习学时应达到规定学时的五分之四;对学有特长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和学校批准后,在学时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因无故旷课,修习学时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模块考试,不能获得学分,必须补修或重修。
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状态、学习能力、平时成绩。评价结果分为合格(记为C)、不合格(记为D)两个等级。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基本达到要求或经过努力有显著提高的,评为C级,否则评为D级。
模块修习过程表现评为D级,但模块考试合格的学生暂不能获得相应模块学分,学校应给予改正的机会。在后续模块的修习过程中如有显著进步,经个人申请,学校课程领导小组批准,可重新获得学分,但重新获得学分的机会累计不能超过2次。
学习领域的设置、模块的划分都是以学生的需要为准则,为学生在选修课程上提供了基础条件。从高二学年开始,行政划班和学习领域划班将并存。学生升入高二后,可自由选择的选修课增多,学校可按学生选修课的不同,对学生重新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