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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构成新课程结构 新课改拓展学生个性空间
2007-09-04 09:34:0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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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4日电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本学期将正式实施。近日,黑龙江省教育部门的有关专家就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有关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做以详细解读。

  三层次构成新课程结构

  新的高中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最上层为学习领域,学习领域下设学科科目,科目下设模块。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构成了新的高中课程的基本结构。

  提供多样化的选修课程,要求富有弹性。高中学生选修课程的增加和要求的灵活化,体现了一切从学生出发,以学生为中心和尊重差异的课程理念。

  体现模块课程特点,课程时间安排相对集中。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为保证新课程实施,高中新课程实行学分管理。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以获得2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为防止学生过早偏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分获得上有许多具体规定: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等。

  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

  据了解,与以往的课程相比较,新课程最核心的转变是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最重要的是教育观念的转变,既要求学生全面发展,又强调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空间,比较好地阐释了新世纪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

  -课程功能发生变化。针对以往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高中新课程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要将学习过程变为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的过程。打破了传统的基于精英主义思想和升学价值取向过于狭窄的课程定位,改变了以往教学大纲要求过高,教学内容“繁、难、偏、旧”的情况。

  -课程结构发生变化。在对各门具体课程之间的比重进行调整的基础上,与以往课程多是由学科课程构成不同,建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组成的课程结构。

  -课程内容发生变化。不再单纯以学科为中心组织教学内容,不再刻意追求学科体系的严密性、完整性、逻辑性,而是从高中学生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社会和学科发展的实际,精选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知识。

  -课程设置发生变化。高中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研究性学习活动成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课程实施发生变化。新课程实施致力于学生个性成长。学校要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课程评价发生变化。新课程方案要求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给予学生更大的生长空间,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课改新词:研究性学习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特点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中选择感兴趣的真实问题;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有助于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有助于掌握基本科学方法;有助于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包括确定课题、制定计划、搜集资料、总结整理、交流评价五个阶段。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