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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07-09-04 11:40:55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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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4日电 3日,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发布公告,就近期选拔正县级干部选拔职位、条件、范围等向社会公布。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市委决定于近期选拔正县级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市信访办正县级信访督察专员1职。

  二、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1、选拔范围:在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政干部中选拔。

  2、申报条件: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⑵必须是正县级后备干部;(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信访工作,熟悉信访工作业务,有较丰富的信访工作经历、经验、业绩和较强的处理急难突发事件的能力;(4)有直接处理基层复杂信访案件业绩的优先;(5)必须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业绩。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此岗位享受同级实职相应待遇,原则上三年内不予调动。

  三、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干部本人自荐的方法。组织推荐需征得本人同意。

  报名时间:2007年9月4日至9月6日中午12点止。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一号楼1512房间,电话2791512;报名者请上网登陆到zzbyc@163.com信箱下载索取报名须知及报名有关材料,登陆密码为2791512)。

  2、资格审查

  对推荐报名人员,按照任职条件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逐人进行审查,审查后填写审查报告单。

  3、群众测评

  这次选拔市信访办正县级信访督察专员,在市信访办进行测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和命题。群众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群众测评后,根据被测评人员的得分排名确定考察对象,然后按1:3比例进行组织考察。

  四、纪律要求

  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表和情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及推荐测评前串联拉票的,取消任职资格,其它干部帮助串联拉票的要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07年9月3日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