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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者大多表现很冷漠 借钱后不足1%的人还钱
2007-09-09 16:06:5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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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9日电 前几日,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取消了5名贫困大学生继续受助的资格,原因是这些人受助大学生表现冷漠,让资助者寒心。记者近日采访了哈尔滨救助站和妇联等援助部门,他们告诉记者,受助者受助后很多人表现的都比较冷漠,真正懂得感恩的人少之又少。

  借钱后,不足1%的人还钱

  哈尔滨救助管理站是遇到求助人群最多的地方,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些丢失钱包、走失的人群并不在救助之列,而且即使获得救助,也是在核实身份后获得一张返乡的车票,并不能直接获得金钱上的救助。而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驻哈尔滨火车站的救助工作室,一些求助人常自称丢了钱包,而且急需回家,可一旦获得金钱救助后,便一去不复返。

  哈尔滨救助管理站驻火车站工作室的许科长告诉记者,一些求助的人看样子特别着急,而且态度恳切,就等着钱回家,有时候,出于同情他们也会自掏腰包给对方一些路费,可是这些人一去便再无音讯。在她印象中,有一个巴彦的女孩,从天津打工回来在哈尔滨转车,结果钱包被偷,小姑娘来救助站后急得直哭,当时已经是下午3点多钟,当天只有最后一趟回巴彦的客车了,让小姑娘去哈尔滨救助管理站登记再买票已经来不及了,她就自掏腰包给了小姑娘50块钱去坐客车。小姑娘当时千恩万谢,还留下电话,表示回家后一定把钱寄过来,可回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了。还有一个小伙子家住肇东,说是家里老妈生病了,急着回去,可钱包丢了。当时他说得可恳切了,工作人员也很同情他就给了他20块钱的路费,小伙子一再表示一定还钱,为表诚心还把身份证押给了工作人员,可回去后小伙子就没消息了,工作人员后来一查身份证,发现是假的。“20块钱虽然不多,但上当受骗的感觉让人不舒服,我们好心好意帮人家,却被人家当猴耍。”许科长说。

  据哈尔滨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张岩峰介绍,他们每年会救助6000多人次,工作人员出于同情自掏腰包的救助就有上百起,可真正能还钱的不足1%,而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的受助人数更是少之又少。

  拿到钱后大多“蒸发”

  李雅兰律师是黑龙江省妇联法律顾问,并兼任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热线负责人。她们替农民工讨薪、维权都是义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的,然而一些受助者拿到钱后就“蒸发”的行为还是让她们很伤心。而且在工作中,受助者过河就拆桥的事也发生过。

  去年末,有13名外县来哈的打工人员找到法律援助热线,他们同在一家建筑工地干活,到年底了一年的工资还没结算,建筑工地称没有钱给他们打的白条,农民工们的家里都不富裕,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等着拿回钱回家过年呢。经过“法律援助热线”的努力工地很快结清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13名农民工一共得到了11万元的工资。然而在维权的同时,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热线工作人员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开始他们把工作人员当救星一样,天天到援助中心问情况,可情况有了进展后,他们对工作人员的态度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跟工作人员的联系少了,连电话都不愿接,他们中有的人还对工作人员说,“他们同意给钱了,你们就不用管了。”后来,援助热线工作人员才知道,对方怕他们把事情闹大,所以同意每人多给他们200元“闭嘴钱”,于是这些农民工又不希望援助热线工作人员插手其中了。

  据进城务工人员援助热线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自2003年成立至今,已经帮助几百名农民工讨薪成功,但这些受助者在事后,90%的人没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感谢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虽然他们在做援助工作中没求过这些,但有时回忆起来,还是让有些寒心。

  专家:应加强感恩教育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董鸿扬分析,中国古代就有“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观念,而在现代社会人际交往中,也讲究互筹的交往原则。即受人帮助,就需要进行回报,这种回报不是有偿的,一句感谢的话、一封感谢信都是一种回报的方式,这也是对施援者的一种尊敬。

  现在之所以出现弱势群体感恩意识缺失的情况,跟社会上功利思想严重,讲究既得利益有关。这一问题的形成是由体制、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因素构成,因此国家和社会有必要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教育策略来予以应对,最终唤醒弱势群体的感恩意识,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而且一个社会一旦缺乏感恩意识,缺乏人际交往中的互筹性,一些善行和善举也变得难以持久。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