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9日电(李进胜 记者 雷蕾) 因超速逃避交警处罚,个别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使用其它车辆机动车号牌。近日,哈尔滨交警部门对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上限处罚。
9月8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行动日,查处高速公路超速是此次整治行动日的一个整治重点,记者当日随同交警宾县大队的交警在哈同公路宾县辖区内采访。11时许,交警在宾西收费站附近发现一台白色捷达牌轿车前后都没有悬挂车辆号牌,但都有带锁号牌牌照架,交警断定该车肯定是超速行驶逃避交警部门处罚。交警驾车一路尾随发现,该车最快速度时达到140公里/小时,超过限制速度。当交警尾随即将到金家收费站时,该车驾驶人停车并将一副“黑AR0015”号牌挂在车上;当通过收费站后,该车驾驶人又将“黑AR0015”号牌摘下,又换上黑AU4631号牌继续向哈市市区方向行驶。在交警宾县大队金家公安交通检查站,该车被执勤交警取缔。经过核查,黑AU4631号牌是该车的真正号牌,初次登记日期为2000年,车主叫姜某某。“黑AR0015”号牌是一台黑色帕萨特牌轿车,是黑龙江省某交通部门的车辆。驾驶人称,摘下号牌超速方便,认为不被测速仪抓拍;在进入收费站前换上“黑AR0015”号牌是为了逃费;再换上“黑AU4631”该车的真正号牌,是因为哈市交警最近查挪用号牌比较严,换上真牌子没有什么问题。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使用其它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其超速行驶处以200元罚款,最终合并执行罚款2200元,并对其使用的其它车辆号牌依法收缴。
交警在检查一台黑色奇瑞牌轿车时发现,该车的牌照架是可以自动翻转牌照,该车在哈同高速公路宾县辖区内超速行驶时将“黑KK2004”和“黑KA5858”两副牌照来回翻转,逃避交警检查和处罚,但最终还是被交警识破,并被处以合并2200元的处罚。
据交警宾县大队哈同公路测速中队中队长王兴军介绍,他们每天执勤中都能发现类似这样使用其它车辆牌照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车辆驾驶人为了在超速行驶后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心存侥幸心理故意违法。交警部门在今后的战勤中将重点加大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取缔处罚力度,遏止高速公路超速行为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潜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