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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3天集中交通整治 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460件
2007-09-09 18:30: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进胜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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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交警”宣传安全驾驶

  东北网9月9日电(李进胜 记者 雷蕾)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9月7至9日,哈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行动日,重点查处公路超速、客车超员、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市区闯红灯、酒后驾车、货运车辆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此间,交警部门共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926件,扣留车辆590台,罚款766900元,行政拘留21人,设置临时测速点20个,固定测速点18个,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598件,检查客运车辆2357台,查处超员违法车辆78台,查处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行为69件,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427台,检查送子车辆1073台。

  9月7日,记者随同交警来到道外区南直路与淮河路出勤点。10时15分,交警在检查一台蒙E33618号大货车时,驾驶人向交警出示的驾驶证姓名叫左宝玉,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该驾驶证有伪造嫌疑,将车辆扣留,并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审查。审查中发现,该驾驶人的真实姓名为杨春堂,其出示的驾驶证的住址栏标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在交警太平大队,该人向交警出示了一本名叫杨春堂的绥化市肇东的驾驶证,经过全国公安信息网上核查,该驾驶证是准确无误的。据杨春堂自述,假证是通过街头小广告办的,就是为了开车时能用假证逃避交警的处罚。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制造和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车辆的行为合并处罚4000元。14时30分和22时,在同一地点交警再次发现驾驶人郝江和吴永坤分别驾驶黑R35661号货车和黑R82409号货车时也同样使用假驾驶证,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两人制造、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4000元罚款处罚。在7日当天的执勤中,太平交警大队共取缔了50余件货运车辆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其超载的具体情况,分别对驾驶人处以上限罚款处罚。

  8日,动力大队针对辖区内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多的情况,专门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行动。8时许,管国柱无证驾驶无牌照港田车在安通街安通商店门前被交警取缔,交警部门对这些无证驾驶摩托车、港田车的交通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10时许,张信春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在和平路上被交警取缔;9时20分,刘子寒无证驾驶黑A07281号两轮摩托车在省政府岗被交警取缔;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仅动力大队取缔了12件无证驾驶摩托车、港田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均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

  9日,香坊大队在开展集中整治交通秩序的同时,组织香新小学的30余名“小交警”上路体验交警执勤,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向过往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散发交通安全宣传单,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向成人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将交通整治与宣传交通有机地结合为一个整体。

  据了解,在三天的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在市区及周边所辖的10个县市共设立全勤岗、全天岗、特殊岗高峰岗以及公路检查站共计385个岗位,共出动警力4750人次,警车1580台次,交警部门加大了巡逻的力度和密度,重点在中心商业区、集贸市场、易堵路段、事故高发点段巡逻执勤。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