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2日电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从8月起,哈尔滨市市区城镇低保人员每人每月可获15元生活补贴,市属院校贫困生可获得每人每天2.5元的生活补贴。
城镇低保人员补贴到明年1月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市属院校贫困生给予生活补贴。城镇低保人员补贴时间为今年8月至明年1月。补贴范围为全市城镇低保人员。市区(不含呼兰、阿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市属县(市)(含呼兰、阿城)的城镇低保人员补贴标准可参照市的标准执行。
市属院校贫困学生补贴时间为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合计153天,扣除35天假期,共需补贴118天,按月拨付。补贴范围为市属高等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特教学校的贫困学生。按每人每天2.5元的标准补贴到学校食堂,非贫困生补贴由所在学校解决。
建立能繁母猪保险生猪储备制度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中央及省级财政负担70%,市及区县财政负担10%,养殖户(场)承担20%;积极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按照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养殖户(场);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对市级原种猪场、区县级种猪扩繁场给予补贴和经费扶持,对新建、改扩建的原种猪场、扩繁场及新建生猪人工授精点站等给予补贴;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奖励;扶持生猪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对百、千、万头以上规模猪场给予资金扶持;改进扶持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生猪生产提供贷款扶持和信用担保服务;建立生猪储备制度。
加强监管严防注水病死肉进市场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要建立和完善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加强对疫病的防控力度,建立完善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供求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进一步强化市场调节和监管,各地区要完善猪肉等市场供应预案,保障猪肉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集中清理针对农副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经营企业(户)的不合理负担。加强对生猪生产和供应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调动养殖户(场)养猪的积极性,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和限制生产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