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2日电(秦雷 刘士宏 记者雷蕾) 9月12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新一百购物广场举行“110信箱”启动仪式。
据警方介绍,“110信箱”主要受理那些不是正在发生的、非紧急的、并且不需要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的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受理范围是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制贩假币犯罪;买卖、藏匿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犯罪;“黄赌毒”违法犯罪;重大刑事案件逃犯。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110接警系统,通过电话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和举报线索。市公安局为了拓宽线索来源,广集违法犯罪线索,提高线索或信息反馈与处理效率,增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预警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能力,方便警民间沟通和协作,市公安局决定开通“110信箱”工作。市公安局共制做了3000个统一制式的110信笺箱和6万张专用信笺纸,在南岗、道里、道外、香坊、松北、平房、呼兰、阿城八个区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及有关单位对外办事大厅内显要位置,超市、便利店、大型商场、金融、邮政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银行、金融、邮政网点办理业务等候区,大型宾馆、旅店总服务台或问询处及其他公共场所室内的显要位置先期投放2100个装有信纸的110信笺箱,便于群众取用。
群众在公安机关印制的专用信笺纸上写上举报内容后,将专用信笺纸折叠,通过信笺纸上的食品胶粘贴即成信封,无需贴邮票,投入邮筒后由邮局工作人员专递到市局指挥中心。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举报信后,由专人拆阅,负责对所收集的各类犯罪举报线索、信息录入、核查、转递、催办。
哈市警方承诺,一定认真对待每一封举报信件,认真查证每一条线索,对每名举报人认真负责,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哈市警方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保密责任,要求各单位承办110信箱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严禁向被举报方透露举报人或举报情况,一经核实,除予以行政处分外,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