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黑龙江省私企外企特殊工种从事时间可与改制前合并计算
2007-09-21 11:32:5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林乐君 王玮
东北网9月21日电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有、民营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后,职工自改制之日起5年内所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可与改制前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
据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赵志刚介绍,近日,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专门政策,对这一难以界定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有、民营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后,职工自改制之日起5年内所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可与改制前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与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经营或以其他形式灵活就业后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再作为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
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但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单位留用或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以实际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正式退休时间,其基本养老金标准按退休当期的计发办法核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