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4日电 农谚说“秋分不生田”,而呼兰区沈家镇沈家村的681亩土地,却在23日(秋分)这一天“额外”增值。韩英、史凤山等20个订单农户,与哈尔滨英霞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焦英霞签订合同,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英霞集团一体化经营,分享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据了解,韩英、史凤山等20户农民是哈尔滨市首批以土地参股上市公司的农民股东。
“英霞集团”是以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加工生产绿色营养保健食品为主的农业高新科技企业,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6700多万元、利税3000多万元。去年,英霞集团在美国成功上市,目前市值已增长3倍多。
2002年起,英霞集团与沈家村韩英、史凤山等呼兰农民开展“订单”合作。英霞集团始终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宗旨,多次承担了“合同外损失”。2004年,因为干旱大豆减产一半,英霞集团按正常产量兑现合同,为豆农补贴10多万元。2005年,玉米、大豆、水稻等三大作物因低温全部减产,英霞集团又以正常产量兑现合同,为农户补贴78万元。2006年秋,大豆上市价格每市斤为1.18元,英霞集团仍然按约定的每市斤1.60元的收购价格兑现合同。今年,旱灾再袭呼兰,英霞集团又一次表示:不管减产多少,保证农户收入不少。
英霞集团如一道“安全带”,保证了农民收益,也为自身发展提供了保障。仅呼兰区的“订单”规模就从2002年的33户农民、486亩耕地,发展到今年的700多户农民、12000多亩耕地。
面对频繁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保护订单农户的利益仅有一道“安全带”显然不足。英霞集团决定利用公司上市的机会,将订单农户的土地折成股份,分享英霞集团上市经营效益,为订单农户增收再系上一道“安全带”。
据韩英介绍,他们这20户订单农民,以目前土地产出效益每亩年均270元核定参股资金,参股期限为5年,英霞集团将发给他们股权证,像其他股东一样按年度分享红利。
英霞集团董事长焦英霞表示,订单农户除参股分红外,土地展包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仍然归农户所有,而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保持种植基地的稳定发展,为耕地连片种植、合理规划、统一经营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