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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到艰苦基层就业 助学贷款由国家支付
2007-09-25 07:20:0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勇 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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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5日电 记者从哈工大获悉,该校电气工程学院07届毕业生黄彦德,学成后自愿回家乡陕西省神木县工作。他回家乡工作满3年的同时,其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和利息,由国家代为支付。

  据哈工大学生工作处介绍,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日前,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黄彦德1001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利息,将由国家分三批拨付给学校。助学贷款改由国家支付,黄彦德为哈工大第一人。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