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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客运高峰期 我省高速路交通违法按上限处罚
2007-09-26 10:50:5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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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6日电 “十一”临近,黑龙江省公路进入客运高峰,随之而来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轿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开始增多。25日,省交警总队哈大交警大队交警对各类交通违法者全部进行了上限处罚。

  25日上午,记者随哈大交警大队交警来到哈大高速公路哈尔滨收费站执勤,同时交警在距收费站不远的高速公路上设置了测速车,监控路面上行驶的超速车辆。仅10分钟时间,就先后有黑R86789号本田轿车、黑ES2206号现代轿车、黑E75004号帕萨特轿车、黑B97887号奔驰轿车、黑E00429号丰田吉普车、黑M91911号捷达轿车超速,而且这些车辆车速都达到了每小时160公里以上。在哈尔滨收费站,这些超速车辆全部被交警拦下,进行了上限处罚。

  据大队长于国海介绍,很多车辆为了超速选择遮挡号牌或者卸去号牌行驶,逃避处罚。为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设置了4台巡逻警车在公路上巡逻监控各类违法行为。记者随即与巡逻交警驶入哈大高速公路,仅半个多小时,就有6台遮挡号牌和不挂车牌的超速车辆被交警拦至就近的服务区进行了处罚。

  10时许,黑M91002号天鹏客运公司的蓝色大客车被交警拦下,该客车座无虚席,一老者坐在了车厢过道的台阶上,十分危险。该客车因超员被交警进行了上限处罚。随后,交警又对超载的黑F97579号等7辆货车进行了上限处罚。

  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王少华表示,“十一”黄金周期间,省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省内各条高速公路的管控力度,对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为此提醒节日驾车出行人员要检查好车辆手续,遵章驾驶。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