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8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针对新录用公务员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情况,黑龙江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规定要求,从今年起,这个省新录用公务员需要到基层锻炼一年,期间考评情况将作为公务员以后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
规定提出,新录用到省、市(地)机关,尚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从今年起需要到基层锻炼一年。锻炼地点一般应选在本机关对口的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也可选择与职位职责相关的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应与新录用公务员所任职位相适应。到基层锻炼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分期、分批组织进行。
规定要求,对下派到基层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派出机关和接收锻炼的基层单位共同负责。新录用公务员除完成基层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外,要接受考核评鉴。考核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考核确定为优秀或合格的,填写《黑龙江省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登记表》,作为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晋升使用的重要条件、依据;考核不合格的,由派出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