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0日电 近年来,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但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处于落后位次。从微观经济层面分析,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层次低、实力弱,特别是民营经济不振是造成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就业压力过大的主要原因,而这一原因的形成又与哈尔滨市整体自主创业意识不强,创业环境不尽如人意,创业活动、特别是小型创业不兴旺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千方百计增强创业意识、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创业行为,搞好包括小型创业在内的创业活动就成为做大做强我市经济的关键一环,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现实问题。
小型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
小型企业是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引擎。从国内外经验来看,鼓励国民以多种形式创业,让各种小企业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使经济充满活力的至关重要的举措。
小型企业日益成为扩大就业规模的重要渠道。我国当前解决就业问题主要有三条渠道,一是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二是由企事业单位吸纳就业;三是由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后两条渠道主要由政府直接组织。现在看,直接由政府组织就业的方式,其效能越来越有限,因此,就业政策和就业方式必须由政府直接组织操作向政府创造条件、扶持待业人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方向转变,使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成为促进就业的一条主干道。
小型企业是提高居民收入的现实途径。以浙江为例,在个体经济发达的台州市和温州市,户均从事个体经营人数分别为0.25人和0.29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分别有16.3%和13.6%来自于经营收入。
哈尔滨市小型创业能力不强的根源
改革开放以来,哈尔滨市以个体私营经济形态为代表的小型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市个体工商户由1978年的610户、610人,发展到2006年的19.9万户、39.63万人;私营企业从无到有,从1988年的270户,发展到2006年的3.7万户。但是,与国内发达城市相比,个体私营经济总量偏小,发展速度不快,企业规模不大,特别缺少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强。主要根源是:
就业观念陈旧落后。一个城市的创业思想总要留有其特定的地域文化烙印。东北民风质朴、醇厚,但过于追求安定,进取心和冒险精神不足,成为推动创业的重要障碍。相比沿海城市大学生比较普遍的自主创业而言,我市大学生就业受传统就业观念影响也很重,工作稳、风险小的公务员、“铁饭碗”仍是许多家长和学生的首选。总的看,全民创业、自主创业的氛围和环境尚未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创业的意识和热情仍然没有被充分激发出来。
创业观念缺乏科学性。创业是一个紧跟市场需求变化、不断改变策略的过程,它需要创业者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准确判断、果断决策、不断创新,同时也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对于大多数待业群体来讲,他们缺乏必要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加大了创业失败几率。而创业失败的个案又经常被无限放大,对其他创业者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使更多人对创业产生畏难情绪。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相比沿海发达城市多样性的扶持政策而言,我市的创业优惠政策存在局限性,本地独创性政策少、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现有政策落实的不到位。以小额担保贷款为例,我市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偏小,且不允许二次贷款,同时,这项工作涉及到劳动保障、财政、银行等多个部门,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工作推进机制不够协调,也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创业资金匮乏。一方面,存在贷款难问题,一些好的项目因为缺少资金难以启动。另一方面,因为缺乏创业意愿和勇气,缺少有效的项目运作,滞留在民间的闲置资本没能得到有效的利用。
创业环境不够宽松。政务环境不够理想,各级管理部门的服务还不规范,办事程序复杂,透明度低,随意性大。部分基层职能部门和人员为市民创业服务的意识差,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对个私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仍屡禁不绝。
政府服务没有到位。我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于去年底刚建立,软硬件建设还不到位,服务载体、功能和手段还有缺失,还缺少能为小型创业提供经营、技术、信息、金融和会计服务的中介组织;创业项目的征集、储存、发布、利用的渠道不够畅通;还没有创业孵化基地。
提升小型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
打造创业文化,培育创业主体。要做到“五个破除、五个树立”。即,要破除“万般皆下品、惟有仕途好”的观念,树立创业光荣、创业有功的思想;创业者要破除“等、靠、要”思想和“小富即安”的观念,树立自强不息、敢创一流的思想;全社会要破除嫉贤妒能、求全责备的就业观念,树立助人成功、成就创业的思想;各部门要破除唯书唯上、本位主义的观念,树立开拓创新、服务创业的思想;各级政府要破除恐私歧私、保守僵化的观念,树立平等包容、放开创业的思想。通过构建创业文化,培育创业主体,形成全民参与的局面。具体讲,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创业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变成政府的具体行动,深入开发民智,积极培植民力,有效利用民资,鼓励和支持广大待业人员动起来、忙起来、干起来,大力推进小型创业。二要大力开展创业文化教育。把创业文化教育作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对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等人员就业引导的重要内容,教育民众破除保守观念,弘扬创业精神,引导市民积极投身到创业实践中。三要大力宣传创业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把鼓励创业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引导待业人员自找出路、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四是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和导向作用。面向全社会开展评选创业优秀人员活动,建立优秀创业人员奖,对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人员给予奖励。大张旗鼓地宣传创业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激发广大民众的创业冲动和创业激情。
强化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要进一步找准创业培训的着力点,使创业培训真正起到促进创业的作用。一要进一步扩展创业培训的范围,将创业培训的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高校学生、退役军人、失地和进城务工农民及各界有创业愿望的人员。二要抓好培训机构和师资建设。建立完善创业培训基地,建立一支专业教师与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三要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者需求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大力提倡开门培训,请创业成功者到培训班现身说法,介绍创业成功的经验,请工商、税务等兼职创业辅导员到场讲授相关优惠政策,带领学员到创业成功者的企业参观学习,增强培训的直观性和实用性。四要切实提高大学生群体的创业实战能力。各高校要顺应就业形势和市场潮流,不断改革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和机制,培养大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从而提高其创业能力。
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推进机制。一是加大对创业人员融资的支持力度,解决创业人员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适当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对于能够按期还贷、生产经营状态和信誉比较好的创业人员,允许申请二期贷款。搭建稳固的信用担保平台。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多层次组织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资金规模,建立财政担保金补偿机制,进一步简化担保审查手续,降低反担保条件,增加创业者受惠度。建立创业发展基金。利用再就业资金、社会援助、自发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门设立用于为创业者提供短期融资的创业发展资金,为创业者特别是大学生提供除小额贷款外的便捷融资服务和无偿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奖励力度。建立创业项目奖,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类创业项目公开征集、评比活动,对促进创业成功并带动就业的项目策划者给予资金奖励。
加强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加大投入,建立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市、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后续服务等“一条龙服务”。二是加强创业孵化。充分利用各类园区、闲置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助其顺利发展。三是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为创业者推荐符合地方经济实际,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四是建立创业者协会。把创业者联合起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优化创业环境,凝聚创业力量。一要优化政策环境。凡是现已出台的政策要用好、用足、用活;凡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继续坚持并大力推广;凡是外地已经采用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措施办法,要认真学习借鉴;凡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做法,要积极探索试行。二要优化法制环境。完善保护创业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加大保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各执法部门要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三要优化政务环境。各职能部门要站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厉打击行政执法腐败和“吃、拿、卡、要”行为。四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把“诚信为本”理念贯穿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之中,提高公信力。其次,要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协调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银行、法院等主要涉信部门,尽快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公示法律允许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发挥市场规避失信机制的功能,使守信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第三,加强公民诚信建设。通过加强公民诚信道德教育、评选诚信市民,以及借鉴发达国家做法,探索建立与公民个人利益相关联的公民诚信档案或诚信记录等措施,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守信受益、失信受损、无信难立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创业提供信用保障。
(作者为哈尔滨市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