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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7-10-12 22:26: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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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电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2日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附一: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7年10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福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

  免去:王彦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张述新的黑龙江省漠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附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7年10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德双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谢恩良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 波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 勇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 奎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玉忠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韩 冬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卜洪元为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员;

  李庆斌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庭长;

  刘昌泽为宝泉岭农垦法院二九○人民法庭庭长;

  逄 英为宝泉岭农垦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副庭长;

  熊士军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副庭长;

  雍振华为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

  卢春玲为牡丹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宁力波为牡丹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晓东为牡丹江农垦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庄建国为建三江农垦法院审判员;

  包铁锋为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富裕人民法庭庭长;

  艾厚军为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张 嵩为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金明德为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辛忠海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健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清君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佟宝林为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云力生为通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起荣为通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杨建平为通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郭兆林为通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崔 春为通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

  乔 华为通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史广斌为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宏军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

  邰永华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秦文峰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唐 艳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玉兰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姜 波为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史 文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季延宁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健新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立刚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继江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孔庆环为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玉萍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忠民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 欣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李 茹为林口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刘晓春为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金龙洙为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明爱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

  纪迎春为桦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于凤涛为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冯贵廷为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玉新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姜秋杰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闫文玲为沾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巍巍为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张述新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焕文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秀香、单士利、陶 宇、王其涛、韩汝涛、刘向国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

  邵海锋为黑龙江省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子昌为黑龙江省阿木尔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延彬为黑龙江省阿木尔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力波、张兆峰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员;

  于德林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梁发展、卢文伟为黑龙江省大海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静涛、安德永、吕晓琴为黑龙江省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梁冬梅为黑龙江省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学斌、王 兵为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付勋亭为黑龙江省绥化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继忠、张金山为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继春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玉东、葛 岐、孙德才、刘树海为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谢恩良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 奎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 波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卫中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哲的牡丹江农垦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关兆超的牡丹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宁力波的牡丹江农垦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雪太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雍振华的宝泉岭农垦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庆斌的宝泉岭农垦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庞志刚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显松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 嵩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金明德的鹤北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艾厚军的双鸭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钟维力的大海林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宏军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乌鸦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邰永华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秦文峰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唐 艳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玉兰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魏晓林的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杜玉文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史 文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季延宁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健新的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玉萍的林口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建平的通北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晓春的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金龙洙的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雒爱忠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 平的黑龙江省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明臣的黑龙江省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宗贤君的黑龙江省通北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卢俊焱的黑龙江省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光友、刘清林的黑龙江省绥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耿怀斌的黑龙江省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双基的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裕明、祝高祥、陈汝海、邱元岗、钟大品的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