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尔滨两交通肇事逃逸者迫于交警部门压力投案自首
2007-10-19 17:47: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进胜 雷蕾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9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 今天,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者在警方强大的政治攻势下不得不向顾乡大队投案自首。据了解,在70天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会战中,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时,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察力度。

  今年7月8日21时50分,哈市道里区老机场路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被害人李景龙被一台由东向西行驶的汽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顾乡大队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进行仔细地勘察。通过现场一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警方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锁定为黑AS4256号松花江牌微型客车,并通过肇事嫌疑车辆将肇事逃逸的驾驶人锁定为王永波。经过调查,王永波家住黑龙江省双城市五家镇五家街道,2006年4月初领C1型驾驶证,2007年3月买的新车,并于当月9日申领了机动车号牌。警方确定肇事嫌疑人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十余次找到其家属和比较亲近的朋友陈述警方的立场,反复交代政策做工作,希望肇事嫌疑人王永波能早日投案;并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王永波藏身的大致位置。在警方强大的政治攻势下,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王永波在逃逸了100余天后于10月19日向交警顾乡大队投案自首。据其交代,事发当时他正驾驶车辆返回家的路上,当发现有人在道路上时已经晚了。据其自述,肇事后他连车都没停,回家后惶恐不安,和自己的妻子慌称撞了一台好车,在外面躲几天。他先把肇事车辆停放在一个工地的院内,然后在哈市的某个小旅馆住,7月14日又辗转去了辽宁省沈阳市,到处打工挣点前住旅馆。在这期间,他多次打电话给家里和朋友,听说交警已经确认了他的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并不断地做家属和朋友的思想工作,他也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终究会在某一天被交警部门抓获,于是选择了自首。目前,王永波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10月15日15时45分许,李玉宝驾驶无牌照轻骑牌自卸货车在道里区新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阳路502号附近时,将一男子刮倒,被撞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现场弃车逃逸。交警顾乡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提取了被遗弃的肇事车辆的车架号,通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确定了该车曾经在哈市登记落户并找到了该车的第一任车主。经过调查,警方确认了该车的第二任车主李玉宝有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嫌疑,对其进行抓捕时,李玉宝的邻居称其与妻子已经离开哈市。通过广泛的走访调查,警方确认了李玉宝可能藏身的几处地点,开始与其外地的亲属联系做政治工作并准备实施异地抓捕行动。在交警部门凌厉的政治攻势下,李玉宝终于在10月19日向交警顾乡大队投案自首。据其自述,案发当时他发现自己可能闯祸了,第一个想到的是他刚结婚两年的妻子。“因为她平时对我挺好,我从前带过来的孩子和她从前带过来的孩子一家相处的不错,我妻子有心脏病,我不能对不起她,所以我先把她送到海拉尔去了。”目前,李玉宝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刘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