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4日电(秦雷 记者雷蕾)今年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共破获非法制造、出售假发票犯罪案件10起,涉案金额近400亿元人民币,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20名,为国家避免税款流失近40亿元人民币。
周青范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2007年4月,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获悉:住在道外区太古街100号的周青范涉嫌出售假发票。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于5月6日将正在出售假发票的周青范当场抓获,并在其隐居处收缴9类非法制造的发票5278份,票面最大可开出金额5亿余元人民币。收缴用于伪造发票专用章一枚。
经审,周青范交待了自2006年以来从广州等地贩进各类假发票后,分多次向外出售80余本、2000余份,获利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2007年9月,哈市检察院以周青范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批准逮捕。
袁世超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2007年10月21日,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中获知,从重庆市流窜哈市的袁世超有贩卖假餐饮业定额发票的嫌疑,便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很快将正在哈尔滨火车站前做假发票交易的袁世超当场抓获。经在袁世超在哈市租房内收缴到伪造的2300本饮食业定额发票,总面值为2300万元。目前袁世超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刘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
哈尔滨鸿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刘滨在从事二手车销售业务中得知倒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利可图,自2006年10月与广州人邓文才(另案处理)联系,商定以每份发票10元的价格从邓处购得伪造的带有“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监制”印迹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571份。刘滨获取发票后,再以每份发票12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6年12月7日将刘滨刑事拘留。经省国家税务局鉴定,刘滨出售的发票均为假发票。
2007年1月11日,刘滨被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07年5月28日,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滨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