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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由养老院代为出租 市民赞成“以房养老”
2007-10-24 16:55:3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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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电 近日,北京一家五星级养老院在全国率先推出“以房养老”模式,老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养老院代为出租,其租金用于支付老人住养老院的费用。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在国外较为流行的“以房养老”模式在哈尔滨市尚未推出。不过,有专业人士指出,随着老龄化现象的日益突出,“以房养老”今后将成为一种主流的养老模式。

  据悉,北京这家养老院推出的“以房养老”,是把入住养老院老人的房产交给房屋中介代为出租,出租的费用用于支付老人在养老院生活的费用,如有剩余交给老人或交给老人的子女来保管。这样既解决了老人在家无人照看的难题,又将老人的房产利用起来,因此而广受欢迎。对此,哈尔滨市的一些老人也期待着这种养老形式的出现。家住香坊区的吴大爷今年85岁了,三年前老伴去世,老人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今年老人的身体出现问题,儿女们工作都很忙没时间照看,儿女们犯起了难。北京的“以房养老”模式启发了他们,现在他们为老人选择了一家养老院,每个月费用为600元。随后儿女们把老人的房子租出去,月租金为500元,不够的费用,儿女们均摊。老人的女儿对记者说,如果哈尔滨市的养老院也实行“以房养老”就好了,那就更省事儿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以房养老”的模式,许多市民都表示赞成。

  省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的家庭模式是“老人多,孩子少”,尤其是“70后”、“80后”的独生子女,一对夫妻可能要赡养照料多位老人,如此情况下,养老的财力、人力都成了问题。“到养老院养老”且“以房养老”是较为划算的,这是较为合理的养老模式。

  在欧美一些国家,“以房养老”已经成为一种成熟模式,其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老人病故后,剩余部分的养老费将交给其继承人。第二种方式是“以房换养”。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享受福利机构的服务,其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老人过世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