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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7年化妆品抽检结果公布 两种不合格
2007-10-26 14:26: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周时锋 周明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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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6日电 6月初至7月,省卫生厅组织省卫生监督所对哈市10家商场(超市)、药店、化妆品专卖店所经销的除螨、祛痘、祛粉刺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检10种化妆品,2种产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

  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检验机构检验,送检10种化妆品经检验有8种产品符合要求。2种产品经检验甲硝唑指标不符要求,分别为:金寇(注册商标)金玫瑰祛痘无痕面霜,规格30克,生产企业为上海泸南日化有限公司制造;协和(注册商标)祛痘一号,规格为60毫升,生产企业为苏州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信誉好的商场和经销商,购买的化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产品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净含量、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化妆品(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等)要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要有中文标识和卫生部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