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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定:无支教经历教师不能评聘高级教师职务
2007-10-27 18:41: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吕晓艳
东北网10月27日电 我省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文件,规定今年将“支教”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
据介绍,“支教”经历共包括三个方面:离岗全职支教、在岗兼职支教、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
在评聘高级教师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对有“支教”经历的,优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暂无“支教”经历的,可在3至5年内完成“支教”任务,补上“支教”经历后,作为下一轮聘任高级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