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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 居委会换届模式创新
2007-11-06 14:25: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陆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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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6日电 日前,哈尔滨市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成为此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新模式。

  目前哈市正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居务公开栏、致居民一封信、主题宣传日和标语、横幅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让居民群众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据了解,哈尔滨市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涉及741个社区,目前,各个区纷纷开展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试点工作,由各区制定参选登记日期。哈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洪琦说,切实开展好选民自愿登记、自愿参选试点工作。

  据介绍,本次换届选举提倡社区两委交叉任职,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规定程序推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成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通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数按照本辖区内居民户数确定,原则上500户设1职,社区规模为1000~3000户的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为3~7人单数组成,4500户以上的可由9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共3~9人单数组成。

  据悉,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将在正式选举日的10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哈市正式选举时间为11月24日至12月2日,在此时限内,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选举投票日。

  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居民小组长,推选产生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代表,由居民小组和驻区单位推选,每30~50户推选1名,总数不少于50名,社区居民代表应占社区成员代表的75%以上。

  编前话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备、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眼下正在进行的哈尔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选举,采取一部分的“直选”试点,正体现了这一精神。社区居委会机构不大,但关系千万家,因此,如何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如何选出自己满意的干部,对哈尔滨人来说,是一个新尝试,也是一次新考验。本版今起开设专栏,全程关注此次选举工作,意在见证这个历史时刻。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