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交强险八成赔车损 专家提议发挥“保人”功能
2007-11-07 10:47:4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胡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7日电 记者近日了解到,交强险实施至今,在所发生的理赔案件中,有80%以上都赔偿给了车辆损失。有关专家表示,交强险应剔除财产损失赔偿的功能,使保费降低,侧重发挥其“保人”功能。

  记者从多家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交强险实施一年多以来,涉及财产损失赔偿的案件占主要比重,从赔偿类型看,有8成以上的案件只涉及车辆损失赔付;从赔偿金额看,财产损失赔偿的累计金额也明显多于人身伤亡赔偿的累计金额。一些保险专业人士提出,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实施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保证受害人能够及时拿到“救命钱”。但由于交强险在制定时,涵盖了赔付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且和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一样,享受“无责也赔”的待遇。这更导致大量交通事故中,有责和无责的双方车辆,都能够获得赔偿,不但造成资源浪费、埋下安全隐患,也使交强险成了商业车险的代替品。

  业内人士提出,交强险应该回归其强制“保人”的存在意义,剔除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