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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天灾人祸危害 预防突发事件第一道防线在哪?
2007-11-08 11:02: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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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8日电 哈尔滨人不会忘了两年前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黑龙江的百姓都对矿难心有余悸,中国公民因为“非典”对2003年的那个春天不堪回首——这些重大的突发事件让我们对天灾人祸造成的危害有了认识,也有了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70条,分为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及附则七章。该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位置。在我省,政府主管部门一直以来以什么样的制度和办法应对突发事件?基层政府及百姓群众,又是如何对待身边可能发生的“意外”?

  记者两天来在省政府机关、街道居委会的采访调查中,听到的,有人们对身边的事故隐患的担忧,也有人们对国家出台这部法律的赞同。无论还有多少不可预测的事情要发生,有法可依,让我们更安心。

  应急预案应更具操作性

  十几天前,一个“三无”农用船因严重超载翻沉,10名准备渡河收庄稼的农民中7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出事的当天上午,接到通报信息的郭向华,以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的身份,到现场参加了救援指挥工作。虽然在现场,他了解到当地也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但是他没看到针对这样具体的事件的救助方案。让他更为担心的是,这样的情况可能是普遍存在的。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对郭向华这样专门做生产安全监管的人来说,是个大好事,他说,这会对基层政府在制定某一项应急预案时更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会更有用处。

  “预案”之意,就是预防的方案。在我省2005年“11·27”矿难之前,多数基层领导在对待突发事件上还都是抱着“出事了,救援呗!”的态度,那之后,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将事故预防放在了首位。这个应急指挥中心的公章,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的仅是个红五星,他们的公章上印着国徽。

  街道防“出事”做细活

  5日下午4点钟,哈尔滨道里区通江街道办的尹凤娟和王滨还在光线暗下来的办公室内忙碌着,他们整理要上报给区安全办的普查材料,这份材料里详细记载着通江街道办辖区内的楼房建于什么年代,都有多少层,住着多少人。综治办主任王滨说:“可得整细了报上去,区里可能要按提供的情况给居民发‘防火绳’,就是那种能在火灾中从窗户逃生的绳子!”

  记者和他们聊起来得知,仅是防火,他们就做足了宣传和防范工作。街道武装部的尹凤娟和王滨不但要每年在入冬时节,组织人给居民通烟筒,防止取暖蹿火;他们还给每户居民都发一个街道自印的《居民家庭防火手册》,那上面有“灭火疏散预案”,非常详细地指明如有火灾发生,哪些人是居民互助消防队的灭火成员,哪些是疏散抢救成员,如何报火警,等等。

  除了一旦失火可能是这里的大事,这个管辖方圆0.5公里的地方紧邻中央大街和松花江边,是哈尔滨中心区的老城区,有很多常年的人群密集场所,他们也面对过老楼塌方、企业职工集体上街讨说法、个别人有过激行为要跳楼的,那时,他们平时结好的“安全员—综治办—公安派出所”三级信息通报安全网就会自行启动,该向谁报告,该如何救援都井井有条。他们刚刚得到了一个好消息,今年1~10月,通江街道办实现了唯一的零事故。

  作为街道综治办主任,王滨笑说他是光杆司令,综治办仅有他一人。他们并不知道国家对“突发事件”的应对立法并开始实施了,但是他们所做的,正是暗合了这部法的第二章第十八条:“……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制定应急预案。”

  风险隐患排查要科技当先

  作为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张明信,6日上午,他正在和几位下属为在11月8日举办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而向各地召集着听课人员,那将是全省十几个地市专管安全的人员到省城的一次集合培训,他们听法制办的专家解读这部法的要点,了解国家有关精神,制定我省下一步总体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张明信主任此前半月已经到北京参加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他说,应对法有了,更细致的更难做的工作是细化条文,地方政府按国家法律精神做出实施条例才能将法用于实际工作。比如,应对法中明确提出要对在突发事件中借用百姓财物事后补偿,如何补偿,就要有详细规定。

  他介绍了我省各行业安全监管正在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他的观点是,不能仅仅依赖以往的人海战术、死看死守地防范,要依靠科技、高科技力量将一切危险事物、危险行业纳入安全监管视线之内。他们同在哈的知名高校的科技合作,一直在对话中。

  记者手记

  两天的采访结束,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记者听到了些观点,看到了些具体措施,但仍从被采访者言谈中感到一些他们的担忧。一忧,生活中还有那么多的危险因素没能引起重视,如地下商业街、大型商场搞促销如遇紧急事件时的人员疏散,百姓自身防范意识薄弱,等等;二忧,省一级的安全应急指挥平台还没有建立,从我省高层安全监管部门到基层街道社区,安监专职人员少之又少,各地无论多大的城市,安全应急管理也仅仅是一两人做简单的信息处理工作。要想让人们高枕无忧地生活,还有许多工作要细做。好在,此法实施才有一周时间,这项工作对于政府和每个公民,都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补,都有无限空间可以施展。

  新闻链接何为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