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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工作实现公安工作新的跨越
2007-11-13 10:12:0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哈尔滨市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王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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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3日电 今天出版的《哈尔滨日报》刊发哈尔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维绪的文章《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工作实现公安工作新的跨越》,全文如下:

  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把全局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结合公安工作实践,创新公安工作思路,完善公安工作措施,强化公安队伍管理,实现公安工作的新跨越。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主题十分鲜明,而且从时间跨度上体现出我们党坚持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创新的一以贯之的连续性。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立意十分高远,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根本愿望。党的十七大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导向十分明确,使之成为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又好又快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放在加强党的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基点十分扎实,有力昭示了我们党坚决铲除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心。党的十七大把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社会建设乃至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部署,内涵十分深刻,这也对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全市公安机关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以此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引领行动,指导工作。

  第一,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把握影响政权建设的新动向,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今后,我们要从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做起,认真坚持接访和回访制度,努力做到“四个创新”,即创新理念,着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创新方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创新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涉法涉诉问题的发生;创新格局,着力形成齐抓共管涉法涉诉问题的工作局面。

  第二,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把握刑事犯罪活动的新特点,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针对这些新的特点,我们必须调整视角,认清形势,结合实际,总结规律,探索多项措施并举的新方法,加大精确打击的新力度,让哈尔滨市真正成为刑事犯罪分子的高风险区、高代价区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区、放心区,无愧于“全国最安全的城市”这一榜上排名和称号。

  第三,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把握加强法制建设的新规范,尽最大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第四,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尽最大努力提高服务工作效率。一是要从心开始,带着真情为群众服务。二是要研究方法,尽量给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三是要拓展延伸,让每个岗位都成为服务群众的窗口。四是要接受监督,自觉改进服务工作。

  第五,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把握能够有效管用的新亮点,尽最大努力提高“三基”建设层次。

  第六,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公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把握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标准,尽最大努力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总之,要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切实把全局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七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上来,为推进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我们公安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