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王亚南(化名),男,大专文化,原系某银行哈尔滨市平房支行综合柜员,因累计挪用公款37.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我是银行的一名综合柜员,每天接触金钱不计其数。因为接触钱时间长了,逐渐产生了贪欲之心,可是我又没有能力去赚大钱,因此便利用经办企业现金存款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入现金存款不入账的手段,先后于今年2月15日至4月23日,挪用哈尔滨希杰饲料有限公司、哈尔滨金宝利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金宝利量贩式KTV、哈尔滨远大牧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园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现金存款共计21万元,借给朋友从事收购废旧钢铁,进行营利性活动。
事后,我又于6月21日、22日,采取同样手段,挪用英联饲料(辽宁省)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龙鼎福米厂、哈尔滨北辰彩板制造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园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宝利”等单位现金存款16.5万元。我将这些挪用的资金,存入同学张某的银行卡里,转入股票账户进行炒股活动。后来在检查机关进行调查时,我归还了全部公款。尽管如此,仍然无法改变我犯罪的事实,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处。现在想来,我对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莫及。我本来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过正常人的生活,但就是因为一时的贪欲,毁了自己的前程。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