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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站也治性病? 记者暗访发现违规诊疗性病
2007-11-15 09:17:4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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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5日电 如今,打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旗号,却连传染病都可以看,这样的社区卫生服务能让居民放心吗?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13日、14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居于人口密集区的北安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传染病交叉感染的危险。

  13日,记者来到位于道里区经纬三道街上的“北安社区卫生服务站”。进门后,记者看到,不足百平方米的医疗区被分成若干个隔断,正在静点注射的患者不下10人,既有成年人,也有孩子。记者仔细查看屋内,并没有悬挂医疗机构卫生许可证。

  记者称要看病,一位四五十岁的男医生接待了记者。记者自述妇科分泌物有异样,医生认为,最好先化验,检查是真菌还是霉菌引起的。“咱们有化验科吗?”记者问。医生告诉记者,可去省商业医院化验,因该服务站是省商业医院设的社区点。化验结果出来后,可在省商业医院看病,也可以回这里开药、治疗。医生解释说,因这里面向社区居民,所以治疗便宜些。

  “如果具有感染性的病,比如说性病也能在社区治吗?”记者问。医生说,治疗就是用药,如果在大医院确诊了,在这里可就近治疗。记者不禁惊讶:如果真的在这小诊室里打点滴治性病,那么离百姓最近的社区还有安全可言吗?

  昨天,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首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范点之一的共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不允许治性病等传染病的。社区接收传染病患者危害极大,容易导致交叉感染,比如淋病,病人摸过的门把手上都极可能带菌。因此,2005年市卫生局便下发了《关于实行传染病病人归口管理集中收治的通知》,规定对传染病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收治,社区如果发现病人,必须转诊到专科医院。

  据了解,根据上述《通知》,除全市规划设置的21家传染病医院(病区)外,哈尔滨市不允许其他综合医院收治包括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病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同时,政府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范围时,原则上不设肝病科、性传播疾病科等传染科及相关科室。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