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节能减排审计助力——访省审计厅厅长李希龙
2007-11-16 09:24: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晓梅 马云霄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16日电 省审计厅日前出台了《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审计工作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服务的意见》,首次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而且对节能减排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以及资源环保审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就此,记者采访了省审计厅厅长李希龙。

  节能减排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通过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揭示和反映节能减排工作实施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是审计机关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落实节能减排战略决策服务的有效途径。”李希龙说,针对节能减排审计,今后我省审计部门将开展以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效果为重点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各级审计机关也将根据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节能减排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确定节能减排审计和审计调查对象。结合政府组织开展的排污情况普查,对当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进行排查,掌握有关企业基本情况。将当地煤炭、水泥、电力、化工、医药、造纸、亚麻、制糖、屠宰等涉及政府节能减排资金安排的企业,根据审计管辖权限纳入节能减排审计监督范围,适时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审计用于改造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全部用于节能减排项目,需要配套的资金是否到位;已投入的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加强节能减排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是今后审计部门的重要一环。对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治理、集中供热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围绕项目建设决策、可行性论证、设计方案、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的效果、效益诸多环节,加强审计和调查分析,突出反映项目投入运营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投资建设项目发挥效用。揭示重大工程建设中的损失浪费问题,促进建设单位节省能源,减少物料消耗,经济利用自然资源。

  强化资源环保审计

  “党的十七大把生态上升到了文明的高度,审计部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就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建设资金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李希龙这样解释。对天然林保护、水源地保护、排污费、城市环保等专项投入、专项收费进行审计,揭示和制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规范专项收费征缴、管理和使用。结合审计工作,为农村节能、节水、节电等应用工程的实施搞好服务。与此同时,加强政府负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环境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对有关项目建设期或运营期的社会、环境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情况,作出客观分析评价,看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的预计目标,是否改善了社会和自然环境,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或意见。

  “节约型机关建设审计也是今后的一个审计重点。”李希龙说,把加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作为建立节约型机关的核心内容和突破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对公用经费的审计,将勤俭节约措施落实到资金分配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

  审计方法体现“四结合”

  “节能减排审计,我们重点是搞好‘四个结合’”。李希龙说,一是与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督促节能减排资金和政策的落实。二是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推进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实。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经济责任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情况、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情况纳入到评价体系中。三是与效益审计相结合,促进提高节能减排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完善各项节约制度和机制。要认真查找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漏洞,制止铺张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规范财务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