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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200万元专项补助3万农村贫困生
2007-11-16 13:35: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石冬泉 陆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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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6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3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将得到补助专项资金1222.8万元,至此,2007~2008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享受的“两免一补”中的“一补”专项资金全部到位。

  据了解,为落实《黑龙江省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哈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享受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此次下达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将人口较少民族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县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并依据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的学生数,对按标准计算确定的应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进行了调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学年400元,资金由省财政和哈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其中,省级负担70%,即856万元,其他由市县负担30%。

  目前,哈市正在按照《暂行办法》和《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认定工作,足额落实地方应负担的资金,并按学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学生家庭《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用存折》中。

  据悉,哈市应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数为30570人,其中,市本级6097人,依兰县2116人,方正县1002人,宾县1789人,巴彦县3779人,木兰县2681人,通河县1907人,延寿县1527人,阿城区1172人,双城区3460人,尚志市1932人,五常市3108人。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