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9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工商局将拓宽工商行政管理思路,通过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支持国企改革等多种方式,让百姓创业顺利、就业容易。”市工商局局长马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工商部门将通过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8000人。
马彬告诉记者,为实现这个目标,市工商局将最大程度地发挥支持创业的各项政策效能,建立完善信息互换制度,同有关部门建立定期协调机制,使支持下岗职工创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他表示,为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市工商局明令禁止各区工商分局、各工商管理所对下岗职工创业进行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各级工商部门将设立创业绿色通道,
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和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咨询,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提供快捷服务。工商部门还将对下岗职工创业的监督管理实行“初犯免罚”、“先行警示”制度。
据马彬介绍,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将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安置一批人员就业。2008年,全市将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5000户,新发展私营企业3600户,工商部门对这些新开办的个体私营企业将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将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生产加工型企业,提升规模和档次,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再就业机会。
另外,工商部门还将通过支持国企改革,分流吸纳一批劳动力就业。具体思路是,通过组织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对接,支持国有、集体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盘活资产,不断壮大发展,为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再就业岗位创造条件。同时,挖掘社区、街道安置就业的巨大潜力,引导下岗职工在社区、街道、市场兴办个体私营餐饮、零售、服务等行业,从事季节性、流动性经营。
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基地不断涌现,个体私营等中小企业户数不断增加。由此,仅前三季度全市就新增从业人员8万余人,其中2.1万人是下岗失业人员。这一数字无疑令人欣喜,同时也充分说明,只有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地满足就业需求。
以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按照这一要求,哈尔滨市今后将通过进一步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支持国企改革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支持创业的各项政策效能。这必将有助于哈尔滨市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真正让百姓创业顺利、就业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