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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奔子女如何办理落户?
2007-11-19 15:46: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磊 杨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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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父母今年59岁,是外地无公职人员,想来哈市投靠我。请问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应如何办理?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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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答复,按照规定:父母投子女落户,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子女在哈市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及退休证、下岗证、病退手续等相关材料),由当地公安分局审批落户。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