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5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二届邻居节活动好邻居和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各市(地)文明办,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工委文明办:
自2006年全省首届邻居节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广大居民热情参与,营造了“真情连你我,和谐进万家”的可喜局面。第二届邻居节活动进一步拓展活动的覆盖面,提高了活动的质量,激发了广大群众共建和谐社会、共建美好家园的创造活力,涌现出了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先进典型,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为了充分展示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共铸邻里关系的崭新风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授予尹美田等100名同志好邻居荣誉称号,授予哈尔滨市等34个单位邻居节活动组织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人物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开展邻居节活动、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各地各级干部群众向先进学习,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进一步提高,为建设和谐龙江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