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7日电 26日上午,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今年申请猎捕野猪的只有七台河一个地市,猎捕数量为200头。据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介绍,该申请现在已经获得批准。
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淘金处长介绍说:“前年和去年,我省批准猎捕野猪都在700头左右。”
目前,我省野猪到底该不该猎捕、猎捕应控制在什么范围内,以及如何进行猎捕等问题,曾引起很多质疑和讨论。
支持猎捕野猪的人谈到野猪的危害时很动情:“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地,野猪一夜就把所有的庄稼毁掉了!这样发展下去,山里和靠近山里的农田很难种了。保护野生动物也不能以牺牲农民的生存为代价呀!”记者在东宁等地采访时,经常听到农民这样的叹息。而反对猎捕野猪的人,一是出于对野生保护动物的情结,怀疑野猪数量是否准确,认为一旦开了头,不但野猪面临危险,也会秧及其它野生保护动物。
淘金处长说,据我省专家的监测和各方面反应的情况分析,在最近5年内,野猪的繁殖数量在直线上升。2000年,我省50名野生动物专家通过3年科学、连续的监测统计,报告我省野猪数量在3万头左右。“那时,野猪的数量还不算多,到2002年以后,野猪繁殖进入一个爆发期,今年我省野猪数量大约在7万头左右。”
淘金处长说,现在要纠正“野猪不该猎捕”的观点,“事实上,野猪从来就没有禁止捕猎过。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措施加强后,人们以为凡是野生动物都不能捕猎,这个认识不准确。”据淘金处长介绍,野猪不属于国家一、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也不是省一类野生保护动物,而是在一定程度保护范围内的经济动物。对繁殖数量很大的非国家一、二类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经过专家调查,可以适当控制其数量。“一搬来说,猎捕的数量在总数10%以内都是可以的。”实际上,我省近几年猎捕野猪的数量很少,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