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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台办法 养老钱慎买高风险险种
2007-11-28 09:06:1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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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电 针对一些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中的误导行为,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投保人领取养老金的前5年,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产品。

  据了解,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一些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中的误导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办法》是我国保险业首部专门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各保险公司应当在“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各自缴费部分的权益归属。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资选择权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合同约定开始领取养老年金的前5年内,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如个人自愿并坚持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的,保险公司应向其书面提示投资风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高风险投资组合提示书上签字确认。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哈尔滨市保险公司推出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多在银行中代售,一旦有老年人来存取高额的定期款项,银行工作人员便向老年人推荐投资型的保险产品,不少老年人误将保险产品当作银行存款业务购买,造成本应该存在银行的养老钱,全部消费在了保险产品上。

  业内人士称,此次《办法》出台,将对违规代销、推销保险产品的现象具有一定遏制作用。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