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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费“暗补”变“明补” 省城哈尔滨为何迟迟难兑现
2007-11-30 07:35: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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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0日电 题?热费“暗补”变“明补”,省城哈尔滨为何迟迟难兑现?

  市民热盼今年落空

  早在今年8月初,多家媒体就披露了一则相同的消息:我省所有城市将在今年采暖期前,全部完成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目前,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双鸭山、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大兴安岭等9个地市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然而哈尔滨市却进展迟缓。哈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于不久前公开表示:由于种种原因,今年不会实行“暗补变明补”,百姓热费交纳方式与2006年相同。

  这无疑让许多热盼中的市民感到有些失望。某事业单位职员张先生说,单位效益不太好,每次报销热费时都拖延很长时间牵扯很大精力,如果热费直补到个人手里。就省心多啦!

  政府权衡多方利益

  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透露,供热是一项关系全局的工作,哈市热费“暗补变明补”政策需要由多个部门协调完成。最后的政策要由市政府统一制定出台。不过改革存在很大困难。据介绍,我省13个地市中已经有9个地市推行了热费“暗补变明补”改革,都是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真正实行了热费的补贴政策,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过去就能享受到绝大部分的热费补贴,这样改革后的热费补贴主要是形式发生了变化,政府财政支出变化不大。

  而哈尔滨市困难企业职工有十几万,这些人有的只能领取基本生活保证金,如果热费实行“暗补变明补”。这部分人的热费怎么补贴,钱从哪里来,是问题的难点。这是造成哈市热费补贴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之一。

  哈市建设部门的一位业内人士也分析说,热费“暗补变明补”之后,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影响不大。对于企业来说,效益好的企业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情况类似,而效益较差单位或者处于倒闭状态的企业则即使形式上补贴了,但实际上也无法真正享受到热费政策变化能否在这部分人产生波动,是政府部门所担心的。

  省建设厅专家介绍,供热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与建立困难群体供热保障救助制度,是供热体制改革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国家规定,采暖费补贴标准根据当地住房标准、收入水平、城镇供热平均价格、采暖期限、企业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资金来源为原“暗补”时财政、单位用于职工的采暖费用。各地政府暗变明改革政策,只能对财政供养人口有明确规定,其他单位应由各单位确定(因其工资标准也不是政府确定的)。而困难企业职工的供热保障应纳入各城市供热保障救助制度解决。

  就热费补贴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齐齐哈尔市有关部门。该市燃气供热办公室的陈科长说,齐齐哈尔在推行热费补贴改革的过程中没有遇到太大的困难。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驻齐齐哈尔的省直和中直部门还没有实行这项政策,但这些部门缴纳热费也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市里把握住一点,就是困难企业的热费补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政策讲清楚了,困难企业也没有出现波动,而且这些企业的热费补贴在改革前后没有太大变化,职工了解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对热费补贴接受比较平稳。

  供热企业喜忧参半

  一位曾在供热管理部门工作过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热费“暗补变明补”是一项综合性工程,确实需要各个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沟通。从报销到列入工资,用途更明确了。再没有理由不缴费了,所以改革后的地区出现热费收缴率提高的现象是合理的。如果说有难度,就是这项改革要触及部分人的利益。只有克服这些阻力,才能将供热体制改革进行下去。

  对于热费的“暗补变明补”政策,哈尔滨锅炉供暖公司的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供热企业,对热费的改革政策当然是大力支持的,因为热费打入工资之后缴费的主体更明确了,如果供热质量有了保证,拿到热费补贴的用热户没有理由不缴纳热费。

  但也有供热企业表示了担心,一家供热企业的收费员认为,热费实行“暗补变明补”政策后,用热的企业、单位和分户供暖者缴费积极性会提高,收费更容易,但对于没有实行分户的用热居民。则存在另一种隐患,就是居民把补贴的热费拿到手了,如果供热企业质量存在不到位的地方.那么居民就有理由拒绝缴纳热费;而对于有些恶意拖欠热费的居民,供热企业反倒不好对他们进行控制。所以,热费实行“暗补变明补”对于供热企业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对热的生产者和使用者都需要进一步约束,居民没有理由不缴纳热费,而供热企业如果供热质量上不去,也要受到相应的损失。从这个方面来讲,供热企业应该从现在起提高供热质量,用供热质量和服务来赢得用户的信赖。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