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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一些商场公厕依旧收费
2007-12-04 06:17:3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徐 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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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电   新《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规定,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哈市一些大型商场的公厕仍旧收费,有些商场的负责人称不知道不允许收费。

  在黑龙江省振龙商贸二楼,公厕的外墙上醒目地写着“收费”二字。公厕外面的走廊上支起了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各种纸巾、卫生巾等物品,一名中年妇女坐在桌子后面。每当有顾客经过桌子要进入公厕的时候,这名中年妇女就会提醒:“五毛一位”。当记者问:“商场公厕不是不允许收费吗?”该妇女答“我们这里一直都收费”。

  在火车站前的“哈乐地”地下商场公厕外面,同样摆了张桌子。一位专门负责收费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公厕都归个人承包了,她和地下商场签了好几年的合同,不收费成本回不来。

  与上面情况类似的还有哈尔滨服装城、“富利达”、“永华”商城等商场,这些商场的公厕都对外收费。对此,“哈乐地”商城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厕在商场刚成立时就已经对外承包出去了,公厕的装修,水、电等费用都是承包者自己承担的,具体运作不归商场管。他们目前没接到任何通知要求不许收费,如果有这样的强制规定,商场需要研究一下看怎么办。

  据了解,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其他公共厕所未经批准不得收费。对于违反该规定未免费对外开放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