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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回报72% 发财良机还是吞钱陷阱?
2007-12-04 08:54:1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哲 孙伟民 吴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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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电 一群来自哈尔滨、辽宁等地的中老年人,怀着发财梦,被自称为南山财富集团的人拉到兰西县南山旅游区,把资金投到一个集水电、供水、供热及旅游于一体的项目上。每3个月付息18%,如此高的回报率既让人怦然心动,又让人疑虑重重:发财良机还是吞钱陷阱——

  一封来信

  兰西县南山有一处民营开发的旅游项目,正在向民间融资,以6%月息給付投资者,每天早7时30分至8时在省博物馆有车拉投资者去工地考察,办理投资事宜。三个月结算一次。另付给介绍人1%的酬劳,据说现已筹款亿元。在高息吸引下,有众多群众参与,其中还包括一些外省投资者。请问,这样做国家政策允许吗?

  ----哈尔滨市一位匿名市民

  记者赴兰西亲历“投资考察游”

  11月29日8时40分,记者经人介绍,坐上一辆开往兰西县的中巴车。车上除了司机21个座位都坐满了人,乘客以中老年女性居多。一位穿红羽绒服的中年妇女(下称“红羽绒服”)说这是一次旅游观光和考察活动,并简单介绍了一下目的地兰西县南山旅游区的情况:有水电站、秸秆加工供热、自来水厂、东北最大的道观、王子陵、人工湖、儿童乐园、老年公寓、三星级宾馆等等。

  大约一个小时,中巴车驶进兰西南山风景区。大家一起参观了正在建设中的道观、水电站和秸秆加工设备。一位自称“金姐”的中年妇女向记者介绍说自己刚开始也怀疑,但经过考察觉得这样的项目一点风险也没有,于是就毫不犹豫投了6万元,早投早见效。

  参观完毕就开始讲课。黑龙江南山财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总说,南山这个项目占地面积40平方公里,整个山都买下来了,而且已买断了兰西县供电、供水、供热。

  接着他们又把坐在后排“来自辽宁抚顺”的“侯姐”和“董姐”请上台,讲了一下她们发财的经过。“董姐”说,自己去年的时候来这里考察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山,现在越建越好,信心也越来越足,一开始只投了6万元,后来感觉到没有问题又投了60万元,现在已经变成300万了。希望哈尔滨的朋友大胆投资,赚大钱。

  坐在记者旁边的“金姐”还向记者透露,介绍来资金1万元给300元提成,这是秘密不要外传,并拿出她投资的合同给记者看。

  合同的大致内容为开发经营项目借款协议,约定月利息为6%,三个月为一周期。但奇怪的是签合同的既不是南山财富集团也不是南山财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而是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南山财富演出分团。对此,董总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使这个行为更合法,而且免税。以后将在南山旅游区内建立残疾人艺术培训基地。

  讲课结束后,面对记者的疑问,董总将记者领到挂着团长办公室的屋内,拿出了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给南山财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授权,建立南山财富演出分团,由公司的法人代表白俊才担任团长。授权南山财富演出分团可以进行集资募捐活动。记者问:如果出了问题,找谁要钱?

  董总说:“南山财富演出分团和我们公司是一家,法人代表都是白俊才,找谁都一样。我们的土地就值4个亿,公司的水电站并入国家电网能供应整个兰西县的居民用电和工业用电,买断了自来水厂,还有城市供热。我们跑了,这些项目和土地跑不了吧!”

  当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兰西县水务局,水务局称,南山公司的水电项目上个月刚刚举行落成典礼,还没有并入国家电网。整个水电站建成后,发电能力为年600万度,而兰西县一年的用电量是1亿度。关于南山公司收购县自来水厂的事,正在谈,只是有意向。

  11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哈尔滨齐鲁大厦10楼挂着南山财富集团牌子的办公室。里面有一些老年人,“红羽绒服”将记者领到一间办公室,见记者还有些怀疑,干脆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和签订的好几份合同,说自己已经投了23万元。接着又拿出一些文件复印件,有黑龙江南山财富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中央十几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文件,还有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兰西县呼兰河河口治理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复函。并说很多参观过项目的人都投钱了,如不早下手,以后利率有可能变了也不好说。记者借口再考虑考虑后脱了身。

  “南通残疾人艺术团”总部在哈尔滨

  为了弄清楚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记者致电江苏省南通市残联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艺术团和残联没有任何关系,听说是南通市所属的海安县民间成立的,法人代表叫胡金良。

  记者在网上查到一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450号民事判决书,其中一段表明,“1996年10月30日,海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13858780-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南通市残疾人艺术团,法定代表人倪大斌。2004年4月15日,海安县民政局向南通残疾人艺术团颁发海民民证字第320621030072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其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均同上许可证的内容,该证有效期限为自2004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15日。2004年4月16日起,该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胡金良。2004年12月18日南通市海安县华夏经贸有限公司以主管单位的名义出具了(04)艺字第16号《关于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更名的批文》,内容为:原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2004年4月19日变更后,正名为南通市残疾人艺术团。如国(境)外邀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民政部批准出访演出,仍沿用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团名。”

  记者又发现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的网页上显示,联系电话竟是哈尔滨的。记者拨通电话后,佯称是房产开发公司要联系演出事宜,一位姓孙的女士称艺术团的总部已经搬到哈尔滨,希望记者到艺术团来谈谈。

  11月30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和兴商厦B座25层的“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孙女士称自己是哈尔滨人,是艺术团的常务副团长,她说正好团长胡金良也在总部,大家一起谈谈。胡团长说,搞场演出是小合作,大的合作是建立演出分团,以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名义进行融资和募捐。最大的优势就是免税,他们艺术团能提供免税发票,如果房地产公司与他们合作,买房子就不用交税了。孙女士说,在融资方面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像南山财富公司,原来他们融资不具有合法性,一个月前他们开始合作建立了南山财富演出分团,现在他们的融资行为完全合法了。做残疾人文章,税务工商都管不着。一旦合作,他们会提供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财务方面的指导,具体细节等合作后再谈。

  银监局:这种融资方式有高风险

  11月3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黑龙江省银监局,该局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已有人打电话咨询此事,银监局认为应该通过媒体提示投资者,这样的融资行为存在高风险。假设这种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借款利息太高,月息6%,以此计算年利率就是72%,超出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10多倍,高回报就意味着高风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二是该公司或演出分团的借款对象是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涉嫌非法集资。三是该公司或演出分团通过某种形式进行了公开宣传,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记者又致电黑龙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该在登记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活动,原则上是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的总部设在哈尔滨,更是让人觉得蹊跷,并希望记者能提供详实的情况。

  哈尔滨的一位律师说,就所签的合同来看,甲方的责任主体应当是中国南通残疾人艺术团,南山财富演出分团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一旦出了问题,很难理清责权关系。如果南山演出分团的合法性无法保证,也使这场融资行为变成了混乱不堪的演出,不到最后谁也无法预料会出现什么结局。

 

  投资者在“考察”南山财富集团项目。

 
  

自称经理的“红羽绒服”女士。

 

  南山财富演出分团与投资者签的协议书。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