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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华电名苑”一年 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2007-12-04 10:19: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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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电 房子入住一年,房屋产权证办理下来,居民却拿不到手。

  居民代表王先生说,2005年,他们在哈市香坊区华电名苑小区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180天内办理产权证。2006年1月初他们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不仅交纳了物业费、包烧费等费用,还向哈尔滨博锐房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代理公司”)交纳了6000多元的费用代办房屋产权证。今年10月,代理公司通知说可以办产权证了,可是产权证办下来后,代理公司却要求办理贷款购房的居民必须办理银行抵押或是开发公司同意后,才可把产权证交给居民。据了解,小区居民有七八十户等着代办公司办理产权证。居民们说,为此他们找了开发公司,开发公司称产权证与他们无关,让他们把钱交给谁找谁去。

  哈尔滨博锐房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王经理说,公司确实在居民进户时,受开发公司的口头允许收取居民代办产权证的费用。目前,代办公司已将部分居民的产权证办理下来。代理公司与居民之间不仅仅是单纯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代理公司和开发公司之间是合作关系,办理产权证是受开发公司委托。如果他们擅自将产权证交给业主导致业主不能办理银行抵押出现不良后果,他们是要负担责任的。现在,他们要求开发公司履行双方原来的协议,或是出具“同意将产权证交给业主,如果出现一切责任与代理公司无关”的手续,但开发公司都拒绝了。所以,他们现在不敢把办下来的产权证交给居民。目前他们正在办理中的产权证,也要等开发公司表态再说。

  黑龙江华电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王经理说,开发公司没有与代理公司有代办产权证的协议,居民没有拿到产权证与开发公司没关系。居民把钱交给代理公司,就应该找代理公司。

  现在,居民迫切盼着拿产权证落户口,有的居民还等着产权证给孩子上学用。居民希望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的问题,不要影响居民们拿到产权证。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