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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省高校艺术类招考办法出台 艺术生分五批录取
2007-12-05 03:15: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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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5日电 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200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出台。2008年黑龙江省继续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统一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

  据介绍,省内统一考试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25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5日。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基本乐理和练耳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3日,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至22日。

  据介绍,艺术类院校录取分五批次进行———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本科一批(省外在黑龙江省文理科列入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和省内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二批(省外在黑龙江省文理科列入第二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和省内列入一批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本科三批(省内普通本科中外联合办学、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高职(专科)批。

  录取分数线划定

  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全省统考专业课艺术本科一、二批和艺术本科三批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计划120%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投档原则

  本科提前批:省招考办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黑龙江省,并办理录取手续。

  本科一、二、三批、高职(专科)批: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