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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范围再扩大 明年保障8平米以下小住户
2007-12-07 14:05:2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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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7日电 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举行的2007年度廉租住房钥匙和租赁补贴发放仪式上获悉,今年哈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哈市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家庭。2009年底前,哈市将全部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保障8平米以下小住户

  明年,哈市要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全面提高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这在全国特别是东北地区都是较为领先的。2009年底前,全部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开始,将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后还要随着全市人均住房面积的提高,不断相应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哈市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2%比例配建廉租住房,现在已审批38个配建廉租房住宅项目,共配建实物房屋约1500余套,7万平方米。

  明年3000户家庭有房补

  明年哈市要向3000户符合申领补贴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补贴。并将调整哈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合理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以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方式鼓励单位将自用土地交由政府统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将实施“好民居计划”

  哈市从2000年开始大规模改造棚户区,7年来,共改造了800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近17万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又出现了数十处城中村,全市尚余成片棚户区61片,面积460万平方米。所以,明年哈市将实施“好民居计划”,一是力争3年基本完成城区三环线以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明年在今年拆迁改造100万平方米基础上,再拆迁改造100万平方米。二是通过棚户区改造,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居民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三是坚持依法和谐拆迁,健全拆迁保障,合理界定和动态调整拆迁最低货币补偿线,对产权调换的居民给予40平方米最低住房安置。

  尝试建农民工“鸳鸯公寓”

  一直以来,农民工的住房条件差之又差,他们中的90%没有自己的住房,40.8%的人居住在棚户区内。农民工为哈市建房子,自己却住棚子,为此哈市明年将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工最基本的住房需求,确保他们低下的生存状态明显改观。

  目前,哈市开展了农民工公寓建设试点,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目前工程已经竣工,预计年底或明年3月能够安排1500名农民工入住。此外,哈市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人数增多、结构变化的实际,将符合一定救助条件的长期居住在市区的农民工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立长效的农民工家庭的住房保障机制。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扩大农民工公寓建设试点规模,按照人性化要求,在农民工公寓建设中,尝试为他们建设“鸳鸯公寓”,解决他们夫妻长期分居、缺乏家庭温暖问题。

责任编辑:强锐